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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貓美容定型契約 業者需標示收費方式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行政院消保處12日發布「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規範包含業者應先向消費者說明收費方式,及詢問寵物是否具攻擊性、有無疾病等事項;犬貓完成服務後,也應於雙方約定時間前接回,若將寵物長時間留在店內或逾時未接回,業者可收照顧費用。

國人飼養寵物比例持續增加,許多消費者將犬、貓視為家庭成員,業者因應市場需求,隨而提供各式寵物美容服務(剪指甲、剃毛、洗澡/SPA護膚、剪毛等)也變多。

消保處副處長陳星宏表示,據統計,去年寵物美容相關糾紛計有17件,其中最大宗的糾紛在於收費資訊沒有清楚揭露,進而導致飼主在寵物美容完成後,被額外收費才能將寵物帶回;若能夠簽訂書面契約可以避免糾紛,現在有此規範後,無論是否簽訂書面契約,相關的法規內容都對雙方具有拘束力。

針對規範中,契約解除或終止退費規定。陳星宏指出,若是可歸責於業者,業者應在3天內退還相關費用給消費者;倘若發生如天災等不可抗力,導致契約無法履行時,已收取的費用仍須退還給消費者。

消保處表示,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若有違反公告事項,除法律另有處罰規定外,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