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康建生技公司2022年7月發生槍擊4死案,一、二審法院判處凶手李鴻淵3個死刑、1個無期徒刑,殺害「牛樟芝之父」賴敏男未遂部分判刑13年。最高法院去年3月先將死刑以外部分定讞,同年9月死刑釋憲後,考量原審未依各罪逐一量刑,26日撤銷發回更審。
一審南投地院認為,李男自行臆測康建公司對他職場霸凌,不當與他生活上的不順遂連結,無端殘忍殺害賴敏男胞弟、時任園藝課長劉慶杉、擔任公司經理的賴敏男女兒賴彥妤、康建公司行政主任張女等4人,屬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所揭示的「情節最重大之罪」,判處3個死刑、1個無期徒刑,殺人未遂判刑13年,合併應執行死刑。
二審台中高分院審酌,李男蓄意有計畫性進行複次之殺人重大犯罪,並均採行刑式之手法,持槍直接朝多名死者之頭部射殺,手段凶殘,視人命於草芥、目無法紀,核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且依鑑定報告顯示他沒有教化可能性,仍判他死刑。
上訴三審後,時逢憲法法庭審理死刑釋憲案,最高院針對李男殺害賴男胞弟的無期徒刑、殺害賴男未遂的13年徒刑、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2罪各6年、8年,以及妨害自由判刑1年等部分,駁回上訴先行定讞,目前已入監服刑。
直到去年9月憲法法庭做出「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最高法院認為,依該判決意旨,須對死刑被告進行更生教化進行鑑定,但二審未對李男進行鑑定;且接連殺害數人的殺人罪,應依各次犯行、惡性,逐次增高、漸層化精緻量刑,但二審卻未依各罪個別逐一量刑,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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