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女團IVE成員張員瑛所屬經紀公司STARSHIP娛樂(原告),針對YouTube頻道「脫飯收容所」的經營者朴某(被告)涉嫌詆毀名譽提起民事訴訟。4日,法院一審判定原告部分勝訴,被告需賠償原告5千萬韓元(約新臺幣109萬元)。
針對STARSHIP娛樂對YouTube博主「脫飯收容所」運營者朴某所提起的1億韓元損害賠償請求,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50民事部崔美英(音譯)法官於4日下午2時宣布了一審結果,判定原告部分勝訴,「被告賠償5千萬韓元」 。
自2021年10月至2023年6月,朴某在其YouTube頻道針對張員瑛等多位知名藝人和網紅共發布23部假影片,涉嫌詆毀名譽,並因此遭到刑事訴訟。朴某之後又針對其中5位藝人再發布了19部帶有侮辱性內容的影片,並且對他們的所屬經紀公司持續發布影響業務的影片,因此被指控妨害業務罪。
此外,朴某於2023年9月因詆毀歌手姜丹尼爾名譽,被法院判處罰款1千萬韓元;同年11月,又在姜丹尼爾提起的民事訴訟中被判須賠償3千萬韓元。今年2月,他再次因涉嫌詆毀防彈少年團(BTS)成員(金泰亨)與Jung Kook(田楨國/田柾國)的名譽,被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判處罰款7,600萬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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