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樹區和山太陽光電廠因違法施工遭罰,加上未落實水土保持計畫,造成水土流失,被撤銷水保工程許可。經濟部24日表示,水保是施工許可證的要件,將依法廢止施工許可,呼籲光電業者勿存僥倖心態。
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案引發爭議,高市府今年查察發現業者涉及於不可開發區施工,並丈量違反開發計畫違規超過2公頃,也未依水保施工監督,造成土砂流出基地致生水土流失,情節重大,高市府經發局除移請橋檢偵辦外,已廢止業者第二期水土保持計畫要求終止開發。
高雄市長陳其邁24日表示,市府23日已去函經濟部能源署,希望盡速撤銷它的籌設和施工許可;也希國土署能撤銷原來的土地編定。
據中央社報導,經濟部官員表示,目前收到的水保廢止是針對二期水保計畫,因此施工許可證是配合部分廢止,另由於此案籌設許可已經失效,施工許可遭廢除後,也不能再次申請施工許可證。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業者違法在未核准區域進行光電施工部分,已被裁罰150萬元,另本案因地表裸露與水土流失違反《水保法》,未落實水土保持計畫,被廢除計畫案水保工程許可,能源署也將依法廢止光電許可,絕不允許一絲一毫違規,也杜絕業者投機取巧心態。
經濟部表示,為建立光電友善環境,建構統一審查標準,加速審查速度,並防止業者投機行事,已跨部會建立資訊透明專區,以及與地方政府合作光電跨域廉政合作平台,透過跨部會合作解決通案性議題,解決光電業者申設疑義。同時,針對違法光電業者即時給予當頭棒喝,警惕業者勿存僥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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