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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裝無糖飲料 立院三讀免課貨物稅

立法院。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立法院。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立法院會8月5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為增進國民健康,新增「飲料無添加糖者」(罐裝飲料,非手搖飲)免收貨物稅;而在家電方面,彩色電視、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等四大家電將改為「免徵貨物稅」,有望推動品牌降價促銷。

立法院會8月5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有鑒於含糖飲料會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還可能引發一連串健康問題,朝野立委日前在財政委員會初審時經討論,一致決定將罐裝無糖飲料納入免徵貨物稅。

現行條文規範,設廠機制的飲料品合於國家標準之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純天然蔬菜汁免稅。三讀修正條文則新增「飲料品無添加糖者」免徵貨物稅,增加國民購買意願,進而達到增進國民健康的目的。

立法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無添加糖飲料品免徵貨物稅後,為使廠商將減稅利益回饋消費者,請財政部依進口及產製完稅價格級距,提供飲料品課徵之貨物稅及營業稅稅額;並請產業主管機關會同消保機關,追蹤廠商有無將減稅利益回饋消費者。

另外,在家電類方面,由於部分電器商品多屬民生必需品,持續課徵貨物稅已不合時宜,更因替代性產品日新月異,導致稅收每況愈下,持續課稅的正當性與公平性降低。因此,三讀通過條文,將原徵收13%之彩色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及錄音機從課稅項目中取消,未來都可免徵貨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