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籍商人郭記成(音譯)涉嫌違反聯合國禁令,於2019年間兩度販賣2千噸汽油、2,925噸柴油給北韓,遭美國懸賞500萬美元通緝。而高雄地檢署查出,台灣也有3人涉入此案,包含前民進黨立委黃仁杼次子黃崇瑋,遭法院依違反《資恐防制法》判刑2年4月。
雄檢調查,黃崇瑋與旗下融資公司朱姓員工合資設立「華豐能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兩人分別擔任總經理、負責人,台商陳詩煥則任職營運長,與郭記成共同出資向越南承租油輪「VIET TIN 01」。2019年2月13日,V輪載著約2千噸汽油,在高雄外海運補後,於同年月26日直接駛入北韓南浦港卸油。
同年7月,黃崇瑋等人再出資美金58萬元,由郭記成購買另艘聖克里斯多福籍油輪「SEA PRIMA」;同年9月,郭記成名下油輪「嬉皮47」先在台中港內裝載2,925公噸柴油後,假意要出口至韓國蔚山港,計畫在黃海海域與S輪接駁後,再轉駁給北韓油輪「SAE BYOL」。同年11月間,因油價大跌,陳詩煥擔心利潤減少,遂指揮S輪直接駛入北韓港口卸油。
然而,V輪、S輪的卸油過程,全都被美國監控衛星拍下。高雄地院審理時,黃仍否認犯行,辯稱陳欠他債務,他一直以為是要賣油到中國,不知道為何會被載到北韓。陳也不認罪,雖坦承參與海峽中線駁油,但辯稱不知道買家是北韓公司。
法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黃男等人為了貪圖私利,兩度駁油給聯合國安理會列為制裁名單的北韓船舶,不僅無視我國《資恐防制法》規定,更嚴重影響我國國際形象,並使我國陷入遭受聯合國或國際社會制裁的風險中,因此依違反《資恐防制法》中「直接為制裁名單提供財物罪」,判處黃2年4個月、朱2年1個月、陳1年10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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