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非法吸金逾22億元,遭法院判刑12年,卻於今年5月初潛逃出境。高雄、澎湖兩地檢署共同偵辦此偷渡案,查出他從嘉義布袋港冒名搭船至澎湖,再由兩部快艇接力載他出境;8月20日偵結起訴2名首謀、5名共犯。另通緝同為首謀的鄭男。
檢方調查,徐少東向4,294人吸金達22億6,780萬元,遭高雄高分院依違反《銀行法》判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億元,並經法院裁定限制出境、出海;但他為免日後身陷囹圄,今年5月初找到偷渡管道,由鄭男、許男,及另名許男分別負責謀議及指揮偷渡事宜。
鄭男等3人開價5千至45萬元不等金額,找來洪姓、潘姓、林姓、兩名李姓等5名共犯,安排徐少東於5月9日上午自行開車至嘉義縣布袋鎮某公園,再轉乘他車前往布袋港,持林男的證件搭船至澎湖,隨後由澎湖端負責人許男將他安置在湖西鄉許家村一家民宿中過夜。
隔天清晨4時許,許男夥同洪男將徐少東載往青螺沙嘴海岸,登上由李男駕駛的快艇出海,當天上午8時許,於澎湖西偏南海域距離海峽中線約4.3海浬位置時,再轉乘另艘接應快艇出境。
檢方偵結,認定徐少東已逃亡出境,依法發布通緝,並發函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並註銷他的護照。而幫助他偷渡的2名許姓主謀及5名共犯,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林男另涉犯《戶籍法》將國民身分證交付他人以供冒名使用罪,依法起訴。
檢方考量,兩名許男使重大經濟罪犯徐少東棄保潛逃,為貪圖不法利益危害我國對於國境管理及國家安全甚鉅;洪男身為鄉民代表,竟參與協助接運徐少東,船長李男更是偷渡出境的關鍵,建請法院分別量處台灣端許男有期徒刑7年、澎湖端許男6年6月、李男4年6月、洪男3年8月;另通緝同為首謀的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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