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公司油銷部高雄營業處鄭姓工務組長,被控向長期配合「土木及建築零星修護」的廠商暗示家中需要一台淨水器,業者替他安裝價值4萬9千元的設備後,便順利取得2021年的標案,鄭男還依業者需求抬高部分工項單價,並收取5萬元謝金,遭判刑2年,緩刑5年。
判決指出,鄭男自2005年考入中油任職,2020年升任油銷部高雄營業處工務組組長,負責採購案複審、契約單價協商等業務,每年都會公開招標辦理「高雄區土木及建築零星修護長約」,幾乎都由同一家楊姓業者得標,成為長期配合的廠商。
直到2021年,楊姓業者發覺,中油遲遲沒有公開招標,於是私下向鄭男洽詢招標進度。未料,鄭男竟藉此機會暗示對方家中正準備安裝一台軟水設備,楊男解讀後,為求順利得標,安排淨水器廠商至鄭男住處安裝一台市價4萬9千元的設備,鄭男這才複審通過標案的設計規畫,讓楊男順利取得1,300萬餘元的修護標案。
然而,楊男不滿意標案內容,嫌契約單價不合理,鄭男便刻意召開會議,決議「部分工項確有價格不符市場行情之情事,擬以總價不變且兼顧市場行情之原則調整單價」,讓楊男可提高利潤;事後,楊男透過員工轉交5萬元現金給他,當作謝金。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鄭男坦承犯行。法官在審理時不禁感嘆被告僅為貪圖小利就收賄,有損公務員廉潔自持形象,但考量他在檢察官偵查時已全數繳回犯罪所得9萬餘元,且他深表悔悟,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將他判刑2年、褫奪公權2年,另宣告緩刑5年,應向公庫支付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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