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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隨機砍人 護專生獲刑9年9月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犯下2024年5月台中捷運隨機砍人案的高雄護專生洪男,台中地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等三罪合併判刑10年。二審台中高分院考量他已與兩名傷者和解,將砍殺呂姓少年未遂部分減刑4個月,合併應執行9年9個月。洪男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就讀護專的20歲洪男自稱對家庭不滿,在學校也遭受霸凌,企圖以殺人方式「讓全台民眾看到自己」,刻意模仿2014年鄭捷殺人案,於該案10週年當日在台中捷運車廂內隨機持刀砍人,一刀劈向乘客「長髮哥」許男臉部,另造成一名17歲呂姓少年受傷。檢方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起訴洪男。

一審台中地院認為,洪男行凶具有計畫性,包含事前買好凶刀、戴手套,且專門攻擊被害人的胸腔、頭面部等致命部位,有殺人的直接故意。雖然他有精神疾患,但鑑定顯示,他行為時沒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中院考量洪男與許男成立調解,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8月,砍殺呂姓少年部分判處7年10月,另依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罪判刑1年6月,三罪合併應執行10年。

上訴二審期間,洪男當庭向呂姓少年下跪、道歉並達成和解。二審法官改判7年6月,合併應執行刑改為9年9月。洪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