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高雄立委林岱樺被控以表哥駱男、大弟媳王女為人頭詐領助理費,又不實申報5名助理加班費,金額合計達1,496萬餘元,今年6月間遭檢方起訴,正由高雄地院審理中。而檢方又查出,她的胞妹林岱縝也是人頭助理之一,涉詐32萬3千餘元,偵結後一併追加起訴。
起訴書指出,林岱樺等人明知駱男(歿)、王女並未實際擔任立委公費助理,但她仍於擔任第7屆至第11屆立法委員期間,將兩人不實登載為人頭助理,按月將助理費填報至立法院規定的助理薪資總額上限,自2011年起迄今合計詐領1,473萬餘元,她將這筆錢用來買車、支付二弟林岱融的會計師事務所相關庶務費用。
此外,林岱樺也被控在第9屆至第10屆立委任內,向立法院不實申報5名助理的加班費,詐得22萬餘元;待款項入帳後,再要求助理「回捐」給服務處使用。案經高雄地檢署今年6月23日偵結起訴,正由高雄地院審理中。
如今檢方再查出,林岱樺的胞妹林岱縝也涉嫌充當人頭助理,從2021年1月至2024年11月間,曾向立法院不實申報32萬3千餘元的薪水,且薪資浮動相當大,最低時每月薪資僅4萬5千餘元,最高時曾請領13萬8千餘元,顯然有異於一般公費助理每月薪資浮動情況。
對此,林岱樺供稱,公費助理薪資報滿不是犯罪,重點是助理有無提供勞務,林岱縝的薪資會每月調整,是因為只有她可以全時間配合工作,所以薪資會進行彈性調整。
不過,檢方發現,林岱樺多次指示黃姓助理調節每月公費助理薪資總額,若每月公費助理費未報滿,則會由林岱縝充當人頭申報剩餘金額;此部分偵結後追加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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