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能源公司涉詐欺吸金,被害人達316人、吸金金額為新台幣2億7,730萬元,北檢4日偵查終結並起訴邱姓主嫌等17人,檢方認為,主謀犯罪情節及惡性極為重大,求刑18年以上;另針對該集團最高層級財務主管及總經理等3人,求刑16年以上。
檢方指出,邱嫌等人於2023年3月、8月間起,未向金管會申報或經核准銷售,仍分別設計和推廣甲種、乙種特別股,並對外舉辦投資說明會,佯稱特別股保本,期滿後可取回本金、固定每月領取高額利潤等,對不特定大眾吸金。
檢方表示,邱嫌等人以這類方式導致316位投資人陷於錯誤,因而投資A公司甲、乙種特別股,違法吸金高達2億7,730萬元,後來邱嫌等15人以後金補前金或挪用其他來源不明款項之方式分派股息,營造該投資方案可穩定獲利之假象,事實上投資款均未實際用於公司營業之用。
檢方繼續表示,邱嫌等15人另明知甲、乙種投資股款是非法吸金之犯罪所得,竟由邱嫌指示將部分款項匯兌為美金,以借款名義轉匯至其在香港設立的公司投資虛擬貨幣,嗣再將虛擬貨幣賣出轉為美金,再匯回絕對能源公司之外幣帳戶。
檢方補充,邱嫌另將部分投資股款層轉至其餘集團控制之銀行帳戶,並由其妻轉匯部分款項,藉此清償個人房屋貸款或挪作他用,或以妻子本人名義購入不動產。
至於查扣不法所得部分,檢方表示,本案偵查中查扣比特幣、泰達幣及乙太幣等虛擬貨幣、勞力士手錶及現金271萬元;並另經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扣押被告等人及案關公司名下銀行帳戶8,322萬9,133元,以及邱嫌妻子名下房地,查扣不法所得價值共計1億2,641萬9,345元。
檢方強調,本案被告等人正值青壯,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財物,為牟取不法暴利,竟以經營公司集團方式詐欺吸金,召開甲種、乙種特別股說明會據點遍布全台,致詐欺犯罪被害人數達316人,違法吸金達2億7,730萬元,並透過境外公司、虛擬貨幣等管道洗錢,嚴重戕害個人財產法益,破壞金融秩序甚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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