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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訴法》修正案違憲 憲法法庭:立法程序有重大瑕疵

司法院憲法法庭19日舉行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法訴訟法案」記者會,由書記廳廳長許碧惠(左)、司法院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兼發言人吳定亞(右)說明。(記者宋碧龍/攝影)
司法院憲法法庭19日舉行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法訴訟法案」記者會,由書記廳廳長許碧惠(左)、司法院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兼發言人吳定亞(右)說明。(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林丞奕/台北報導】因為新版《憲法訴訟法》而停擺一年的憲法法庭,19日判決《憲訴法》修正案多條規定違憲。憲法法庭指出,《憲訴法》修法在立法程序上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嚴重影響大法官職權的行使,應自判決公告日起失其效力。

憲法法庭復活後,包括《財劃法》、114年度總預算案、提高罷免門檻的《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法等,多項待審的釋憲案,預料將加速處理,或可打破當前的憲政僵局。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新版《憲法訴訟法》,提高憲法法庭運作門檻,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今年1月行政院提覆議失敗後,總統公布新版《憲訴法》生效,隨後民進黨團遞狀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

目前司法院僅8位大法官,總統賴清德兩度提名7位大法官人選,皆被立法院封殺。因此憲法法庭已實質癱瘓長達1年,無法做出任何判決。

新版《憲訴法》即日起失效

不過,憲法法庭19日做出今年首例判決,1月間公布的新版《憲訴法》,前述提到關於大法官人數與判決門檻的多項規定,在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應屬無效,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牴觸憲法,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失其效力。

憲法法庭指出,《憲訴法》修正是針對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所提修正案,於二讀會逐條討論時,由民眾黨團提出的再修正動議。修法部分條文內容與修正案完全不同,外界既無法知悉草案內容,也未附具立法理由,提案者也未為說明或答辯。明顯不符合公開透明原則。

已妨礙大法官行使職權

憲法法庭指出,縱使大法官人數未達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的15人,或未達法律所規定最低人數,也是出於總統及立法院作為或不作為的結果,與大法官行使職權的正當性毫無關係,自不得僅以大法官人數不足,逕行否定大法官行使職權的正當性。

憲法法庭強調,否則這無異承認政治部門得透過政治操作,達到實質妨礙、剝奪大法官行使憲法所賦予的職權的目的。

憲法法庭直言,立法院制定規範機關如何行使職權的法律時,必須以能維護、促進國家機關履行義務為前提,如致機關執行職權發生障礙,或執行職權的結果無法落實憲法意旨者,憲法法庭應予以補充或做出有助於機關運作的解釋,甚至宣告牴觸憲法,不再適用。

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制定法律時,應有相關配套措施,以維持大法官憲法解釋功能,如欠缺應有配套,導致大法官職權受到封鎖或妨礙,該法律即屬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憲法法庭指出,《憲訴法》的規定導致大法官職權的行使,更易因政局更迭或立法院人事同意權行使結果,經常面臨停止的風險,對大法官行使職權造成實質妨礙,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另外,修法規定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大法官提名,以法律課予總統憲法所未規定的義務,已逾越憲法職權,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3大法官:「5人憲判」判決無效

不過,3位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認為,憲法法庭未依法合法組成,自始不具審判權,由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5位大法官署名作成的判決,當然無效。依現行《憲訴法》規定,憲法法庭作成判決須有大法官至少10人,但目前在任大法官僅8人,依法無從成立憲法法庭。

3位大法官指出,憲法法庭是否具有作成判決的權限,關鍵在於法庭本身是否依法合法成立。修正後《憲訴法》新規定作為有效法律,對憲法法庭及大法官均具有絕對拘束力;即便成為憲法審查標的,其效力也不因此喪失或「暫停」。對於憲法法庭無法正常運作的困境,根本解決之道,應在於依憲法程序補足大法官缺額。

在野:舊法也要6人才能判決

翁曉玲也表示,19日的憲法法庭判決,竟然僅有5位大法官參與,其中還有1位針對部分提出不同意見,嚴格說起,只有4位大法官就宣告《憲訴法》違憲,這是非常可恥的事情,大法官已經淪為賴政府獨裁的鷹犬。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也質疑,這5位大法官認為新的《憲訴法》違憲,但請問為何連舊的《憲訴法》都不遵守?修正前的《憲訴法》規定,做成判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這是舊法規定,現在有8位大法官,最起碼要有6位大法官參與評議。

綠:人民合憲權益重獲保障

民進黨團則批評在野黨的說法是操弄人民不理解相關程序。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該判決讓人欣慰,因為人民合憲權益重獲保障,藍白挾國會多數濫權修改《憲訴法》後,憲法法庭一度陷入運作困難,這期間共有432件人民申請釋憲案,只有96件獲得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