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彭姓女子21日下午搭高鐵南下833車次到台南站時,向站務人員反映該車次會爆炸;鐵警局調查時,彭女聲稱是她「算」出來的,但警方排查後並未發現爆裂物或可疑物品,將她依《刑法》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罪嫌送辦。經台南地檢署複訊後,諭知她以3萬元交保。
年約22歲的彭女21日下午4時許搭高鐵抵達台南站後,向站務人員反映她所搭乘的833車次會爆炸。警方調查時,彭女再次向警方求助,聲稱她自行算出833次7車廂會爆炸。列車於4時25分抵達左營站後,警方立即會同高鐵公司上車進行安全檢查,但並未發現任何危險物品。
警方與彭女接觸後,發現她手機通訊軟體中有幾組意義不明的數字,且她言談前後不一,明顯異於常人,當場通報衛生單位協助評估其精神狀況,警詢後依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罪嫌將她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南檢22日凌晨複訊後,認為尚有詳予調查必要,命彭女以3萬元交保,並責付家屬,另要求彭女應於每週二向所在地警察局派出所報到。
南檢強調,檢方已奉高等檢察署指示,成立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全面強化預警、通報與即時應處,全力維護社會秩序與民眾安全。呼籲民眾面對消息來源,應理性、審慎看待,提高警覺但勿過度恐慌與臆測,避免散布或轉傳未經查證訊息,以免觸法及引發公眾安全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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