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愛心米過期8年 業者稱誤用樣品袋

高雄市衛生局2月3日派員至業者倉庫稽查,現場架上及倉庫皆未發現逾期米。(高市府衛生局提供)
高雄市衛生局2月3日派員至業者倉庫稽查,現場架上及倉庫皆未發現逾期米。(高市府衛生局提供)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桃園市桃園區公所1月31日舉辦寒冬送暖活動,媒合慈善團體捐贈物資幫助中低收入戶,但有受贈者竟領到一包逾期8年的米,因這批米是從高雄市的業者而來,經桃園市衛生局移請高雄市衛生局調查。經查,是業者包裝疏失,誤用標示有效期限為2018年的樣品袋。

桃園市政府表示,該批白米是由善心民眾向位於高雄市的業者聯繫購買,並由業者直接寄送到桃園,針對部分包裝效期標示問題,業者已發布聲明表示為內部作業疏失所致,考量該情形涉及食品衛生安全,桃園區公所依程序通報,並由桃園市衛生局移請販售地高雄市衛生局稽查確認,以確保食品安全與民眾權益。

高雄市衛生局2月3日接獲通知,當天立即派員至現場查察,現場架上及倉庫皆未發現逾期米。業者向衛生局人員表示,該公司販售的米來源為花蓮縣所轄農會,約一週進貨一次,到貨後會進行包裝及標示日期,並提供相關進貨單據備查,此次疏失為誤用標示有效日期「2018」之樣品袋所致,已發更正公告並寄送正確標示產品更換。

雖然米本身沒問題,但因標示不實,高市府衛生局表示,將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裁罰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桃市府也強調,未來將要求相關單位持續強化物資收受與查核機制,確保活動品質與民眾權益,將每一份愛心都能讓市民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