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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邊車站投燃燒瓶毀4車、搶超商 男子被捕動機未明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屏東林邊火車站外停車場18日晚間遭人縱火,犯嫌是一名年約40歲的蔡姓男子,他刻意騎機車前來林邊車站附近,朝著高架橋下停車場連續投擲數枚疑似自製汽油彈,燒毀4輛汽車,隨後騎車前往約200公尺外的萊爾富超商,持刀砸毀玻璃門搶劫數千元,遭警方逮捕。

屏東縣消防局18日晚間9時35分獲案,林邊火車站附近發生火警,出動5車、6人前往,抵達現場時火勢已熄滅,研判疑為潑灑汽油縱火,波及2輛汽車、2輛小貨車,所幸無人受傷

由於火車站門口就是林邊親子共融公園,當時有家長帶著孩子在公園玩,受到不小驚嚇。有目擊民眾表示,當下看到有人投擲汽油彈燒毀4輛車,還一度朝向公園走來,犯嫌隨後騎機車到200公尺外的萊爾富便利商店,無視超商對面就是林邊警分駐所,持西瓜刀砸毀大片玻璃門。

東港警分局林邊分駐所巡邏警網獲報林邊車站發生縱火案,巡邏警員發現蔡男徒步走在超商旁街道上,且手持西瓜刀、形跡可疑,隨即上前將他制伏並帶回偵辦。初步調查,蔡男平時一個人住在林邊,打零工維生,犯案時使用的物品並非汽油彈,而是將刷油漆剩下的松香水裝在玻璃瓶內,點燃後投擲縱火;另他也搶劫超商得手約7千元。

蔡男遭警方逮捕時並未反抗,且坦承超商是他搶的、火也是他放的,但卻未交代犯案動機。警詢後依涉犯公共危險、強盜等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