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揚州刺史李崇聽說后,很輕鬆地說:「小事一樁,容易搞清。」他讓荀、趙二家,與孩子分居,不許來往。數月後的一天,官府派人送信到荀、趙二家說:「孩子得了急病,難以救治,已經死亡。刺史有令,你們家中,可派人去看望,並出錢料理孩子的後事。」
聽到這個不幸的消息,苟泰號啕大哭,悲痛難忍;而趙奉伯僅是嘆息幾聲,並沒有悲痛異常的表現。
李崇聽了差役講的那兩家情況,馬上將孩子判還尚泰,並追查趙奉伯詐騙他人兒子的罪責。
趙奉伯供認道:「我的親生兒子,不幸在很小的時候病死了。為了年老有個依靠,我才冒認別人的兒子。」(事據《通鑒記事本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