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20多位華語教師20日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召開記者會,宣布將與臺師大啟動團體協商程序,並提出「依法行政、穩定聘僱、制度透明、待遇合理」四項訴求,期盼保障教師的勞動權益。臺師大回應,將研析團體協約草案內容並綜合財務等狀況,進行必要評估與研擬。
臺師大為我國歷史最悠久的華語教學中心,長年培育大量華語師資。臺師大國語教學中心華語教師杜愷指出,校方長期採行「3個月一聘」,導致教師面臨聘期與收入不穩定的處境,且學生人數波動,連帶使授課時數與薪資減少,影響生活規劃與職涯發展;依法應有的病假、喪假、婚假與產假等權益也未能獲得保障,甚至教師請假時必須自行負擔代課鐘點費,形同「請假倒貼」。
目前臺師大國語教學中心90位教師中已有73名華語教師加入工會,將與臺師大展開團體協約協商。杜愷表示,工會提出「依法行政、穩定聘僱、制度透明、待遇合理」四項訴求,要求落實《勞動基準法》等權益保障,建立具安定性的聘任機制, 聘任、給薪、考核與排課等制度應公開透明,強化排課與薪資保障機制。
高教工會執行祕書張志綸提到,勞動部於2024年10月22日確認華語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教育部在同年11月29日發函各大專院校,要求依法辦理相關勞動權益,但迄今仍有學校未全面檢討聘僱制度。臺師大國語教學中心90位教師中已有2/3加入工會,也取得團體協約的協商資格,工會1月已發函臺師大,提出團協要約,目前仍在確認協商資格。
臺師大回應,依《團體協約法》及教育部所訂作業流程,學校必須先確認是否具法定協商資格才得依法啟動協商;臺師大已依教育部、勞動部、臺北市勞動局指示,請高教工會提供資料,期待釐清資格後與高教工會及該中心教師進行必要溝通與意見交換。目前已成立並啟動跨處室專案小組,研析團體協約草案內容,將從教師實際需求出發,並以學生受教權與教學運作穩定為前提,綜合考量校務行政的可行性及整體財務的適合性,進行必要評估與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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