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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場春捲疑釀集體食物中毒

高市府衛生局5日一早即派員前往疑似釀集體食物中毒的春捲攤位調查。(高市府衛生局提供)
高市府衛生局5日一早即派員前往疑似釀集體食物中毒的春捲攤位調查。(高市府衛生局提供)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高雄有民眾反映,4日在正義市場買了春捲,回家吃了以後一家7人陸續出現腹痛、腹瀉等症狀,5日凌晨緊急至長庚醫院掛急診,卻發現急診室內竟有十多名類似症狀患者都是吃了同一家春捲。高雄市衛生局統計,9家醫院共通報67名患者,已勒令攤商停業7天進行調查。

高市府衛生局統計,截至5日下午4時,已陸續接獲3家醫院通報共41名患者,皆於4月4日上午11時後陸續食用同一家市場攤販所販售之春捲,最早發病者約在當天下午3時30分,陸續出現腹瀉、嘔吐、腹痛、噁心、發燒等腸胃道不適症狀就醫,其中49人就醫後已返家休息、10人留院觀察,另有8人因腹瀉次數多、身體較為虛弱安排住院。

衛生局表示,5日一早即派員前往事發春捲攤位調查,發現該業者有多項不合格,立即依法要求停業7天。現場店家僅剩販售春捲皮,已無前一天剩餘食餘,當場抽驗春捲皮、花生粉、糖粉、冰塊等食材4件、熟食砧板及熟食刀具等環境檢體2件,以及員工及患者人體檢體8件,將釐清感染病原。

據了解,攤商業者稱,4日上午總共製作一桶粉漿的潤餅出售,餡料有高麗菜、豆芽菜、豆干等餡料,採用衛生冰塊,全是自己備料,自己手上也沒有傷口,他也希望衛生局能調查清楚到底哪裡有問題。衛生局強調,相關事證經研判若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將裁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本案相關消費者若證實因食品中毒就醫,依法可依據「就醫單據」(如診斷證明書),針對醫療費用、減少工作收入、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請求賠償;倘若雙方無處理共識,消費者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專線:1950)申訴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