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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康普茶改標再賣 桃園查封勒令停工

桃園地方檢察署查獲逾期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共47項、總計325.67kg,已全數封存,勒令業者立即停止製造及販售,並啟動回收機制。(桃園地方檢察署提供)
桃園地方檢察署查獲逾期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共47項、總計325.67kg,已全數封存,勒令業者立即停止製造及販售,並啟動回收機制。(桃園地方檢察署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於10日會同桃園地檢署、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及食藥署,成功查獲「松○角股份有限公司」及「松○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竄改食品效期、使用逾期原料及成品再製康普茶。現場查獲違規原料與成品共47項,總計325.67公斤,已全數封存並勒令業者停工與停止販售。

桃園衛生局表示,經聯合查緝發現,該公司生產多款康普茶產品,包括300ml玻璃瓶及750ml香檳瓶包裝,並委託其他業者代工生產330ml鋁罐產品。業者坦承將逾期原料及成品重新投入製程;稽查人員更發現,業者指示員工利用化學溶劑塗銷罐底的原效期標示,並重新打印新日期以延長保存期限,嚴重危害消費者權益。

桃園地方檢察署查獲逾期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共47項、總計325.67kg,已全數封存,勒令業者立即停止製造及販售,並啟動回收機制。桃園地方檢察署查獲逾期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共47項、總計325.67kg,已全數封存,勒令業者立即停止製造及販售,並啟動回收機制。(桃園地方檢察署提供)

衛生局已責令業者通知所有通路下架違規產品,並限期於4月13日24時前完成回收。若業者未依限下架,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最高裁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此外,相關縣市衛生局亦同步協助督導轄內通路,確保回收作業落實。

業者之行為已違反《食安法》第15條,涉及刑事責任,目前由桃園地檢署偵辦中。依同法第49條,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8千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嚴正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原料來源控管,切勿心存僥倖變造標示。消費者若購買相關產品,可持發票辦理退換貨,或撥打0800-285-000與1950專線尋求申訴與諮詢。◇

桃園衛生局亦請相關縣市衛生局協助督導轄內通路業者儘速完成下架及回收作業,以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桃園衛生局亦請相關縣市衛生局協助督導轄內通路業者儘速完成下架及回收作業,以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 桃園衛生局提供)
桃園衛生局亦請相關縣市衛生局協助督導轄內通路業者儘速完成下架及回收作業,以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桃園衛生局亦請相關縣市衛生局協助督導轄內通路業者儘速完成下架及回收作業,以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 桃園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