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偵辦賄選案,查出在峨眉鄉中盛村村長選舉中,除了現任村長姜瑞蓉尋求連任外,這次捲土重來的蔡姓前村長及另名徐姓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涉嫌於今年8至9月間以現金行賄選民,金額約1千至3千元不等,經察官訊問後,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2人。
新竹地檢日前接獲情資顯示,新竹縣有村長候選人涉嫌賄選買票,遂指派專責檢察官偵辦,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等機關共組專案小組。經查,徐姓、蔡姓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涉嫌於今年8至9月間,分別交付1千元至3千元不等之現金予該村選民,作為賄選對價,向有投票權人之選民為賄選行為。
專案小組於9月22日上午執行搜索2處,傳喚、通知蔡、徐等2位候選人,及選民26人到案;另扣得手機2支、隨身碟3個、選舉名冊1份、筆記本1本等證物,並查扣賄款現金新台幣3萬9千元。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蔡、徐二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之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此外,雲林縣也傳出賄選案,檢方調查,初次參選的二崙鄉某村鍾姓村長參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涉嫌自今年7月起親自或透過樁腳,向選民交付裝有高山茶(市價約新台幣300元)、醬油瓶(市價約55元)、餅乾及競選文宣等物品的禮袋,作為賄選對價。檢方認定他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lo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