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積極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的「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持續針對惡意欠繳交通違規罰鍰與車輛相關稅費之義務人強力執法。
該分署轄內新北市新店區年約58歲的林姓男子(下稱義務人)因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遭裁罰新臺幣(下同)8萬2,500元,經該分署積極調查義務人行蹤並多次至義務人住居所促請其繳款,義務人終至分署辦理分期繳款,嗣於近期覓得新工作後,提前至分署清償餘額,並由該分署協助轉介至醫療院所進行飲酒問題之專業諮詢與醫療服務。
經查,該義務人於民國106年9月24日凌晨4時許,駕車行經中和區景平路一帶,遇員警設有告示執行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處所,經測試檢定後義務人有吸食毒品並駕車之行為,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依法裁罰8萬2,500元,並於民國113年間移送臺北分署執行。該分署受理後,旋即積極調查義務人之財產狀況及義務人行蹤,並不定期至義務人之居住地現場執行請其至分署清償所欠罰鍰。義務人於113年間至分署辦理分期繳款。
近日義務人至臺北分署陳報,其因覓得新工作生活較趨穩定,願就未到期之分期餘額全部清償,並由該分署協助轉介至指定之醫療院所進行飲酒問題之專業諮詢與醫療服務,期能重拾正常生活軌道。
臺北分署強調,針對酒、毒駕及交通違規案件,該分署將持續強力執行,以深化大眾對交通法規的守法意識,如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納罰鍰,亦可向該分署申辦分期繳納。對於屢催不繳、惡意欠繳的義務人,該分署必將採取強力執行措施,以全力遏止酒、毒駕歪風。臺北分署亦將透過執行與關懷並行的多元執行措施,轉介義務人接受酒癮治療,期望藉此達到預防酒駕發生及再犯的目標,共同守護國人身體健康與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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