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鎮壓案件頻傳,從資深媒體人矢板明夫遭毆打、喜劇俱樂部遭潑灑穢物,到相聲演員黃逸豪遭車輛蓄意衝撞,凸顯境外勢力透過暴力、恐嚇等手段壓制不同聲音。最高檢察署10月22日強調,各檢察機關應從嚴從速偵辦,向上追查幕後主使者、向下瓦解不法組織,並於起訴時具體求處重刑;同時呼籲國人提高警覺,勿受境外勢力指使、利誘或脅迫,淪為在地犯罪協力者。
最高檢指出,近年境外敵對勢力透過暴力、恐嚇甚至傷害等手段,對行使言論自由的國人進行人身侵害與威脅,藉此恫嚇、壓制不同聲音,不僅破壞法治秩序,更戕害台灣社會安定及民主根基。
最高檢表示,所謂跨境鎮壓,是境外敵對勢力無視他國法治,利用在地協力者,將威權打壓手段延伸至其他主權國家的行為。境外勢力主使者往往隱身幕後,透過指使、利誘、脅迫或其他掩護方式,收買、吸收境內不法分子,對被害人進行情報蒐集、跟監騷擾,甚至實施暴力傷害及恐嚇,意圖製造「寒蟬效應」,壓制對其威權的批判。
最高檢舉例,近期發生資深媒體人遭香港籍被告毆打、喜劇俱樂部遭潑灑穢物,以及相聲演員黃逸豪遭蓄意以車輛衝撞等案件,均涉及跨境鎮壓情形。相關檢察機關已於第一時間全力偵辦,積極溯源並迅速偵結,依法對涉案人員具體求處重刑,展現司法嚴懲跨境施暴鎮壓的決心。
針對此類犯罪,最高檢強調,各檢察機關應從嚴從速偵辦,必要時成立專責小組深入追查,不僅要查辦直接涉案人員,更要向上溯源幕後指揮者,向下瓦解協力的不法組織,徹底清查犯罪網絡。
最高檢指出,檢察機關偵查終結提起公訴時,應依法具體求處重刑,以捍衛台灣自由民主制度,以及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核心價值。
最高檢也提醒,跨境鎮壓犯罪手法多元,經常假借各種名目掩護犯罪行為,呼籲國人提高警覺、加以辨識,勿受境外勢力指使、利誘、資助或脅迫,或遭其利用成為在地犯罪協力者,共同守護國家安全、民主法治及人民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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