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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正確安全的消防觀念

王健專覽

民國87年,梅林新娘會館的一場大火,不僅是電線走火引發的問題,也是又一次玻璃帷幕牆造成排煙困難,致人於死的慘劇。老舊大樓的電氣配線由於年久失修而漏電並非新鮮事,依據日本消防法規定,如果裝置漏電警報器或斷電裝置,會大大降低引起火災的可能性,尤其是公共場所法有明文規定。但遺憾的是,我國在剛頒布的消防法中,卻獨獨漏掉電線走火這項要緊的部分。

在台灣的歷年火災統計中,電線走火始終占第一位,由於台灣地震頻繁,最容易受創的電線配線可能會因種種原因而漏電,具警報系統在行政院公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九條警報設備類裡,企業急需加強認知。

漏電所引起的火災是很難撲救的,第一、因為天花板都是易燃品,如:夾板、壁紙、柳安角材,加上電線本身都被包覆在天花板內,拿滅火器撲救亦無法遏止延燒。在密閉的天花板空間裡所產生的濃煙,含有諸多有毒的氣體,如:一氧化碳、窒素等,只要排煙狀況不良,就容易一氧化碳中毒,導致昏迷無法動彈。

第二、易燃品加上濃煙在「防火區劃」欠缺的帷幕大樓裡,會以每秒3至5公尺的速度垂直上升,當然就會造成人們來不及逃出的結果。數量龐大的普通商家及公共場所,往後該怎麼辦?尤其是屋齡老舊的大樓,其漏電問題、易燃物品問題,和舊法令時代欠缺的「防煙區劃」問題,若不及時改善,則第二個、第三個「梅林事件」必然會繼續發生。

煙比火可怕,數次的經驗中,我們已經得到很明確的教訓,為防止煙以每秒水平1.2公尺速度擴散,使老年人、身障人士、婦女孩童受其侵害,因此「防煙垂壁」的設置是不容忽視的機制。

在台灣發生過的「衛爾康」、「論情」兩大火災事故裡,現場真正被火焚燒致死的人不多,其致命原因多為嗆傷或一氧化碳中毒。

為避免火災的危害,最積極的作為是不讓燃燒現象發生,以不燃性建材杜絕發生源為最佳良策,此法可杜絕漏電、杜絕燃材、杜絕煙害。從裝潢的第一步起,過程皆必須嚴謹建制與施工,增設防漏、防火、防爆、防煙警告裝置外,以阻燃劑延遲發火時間,並通設逃生之路徑,是減低死亡的最佳不二法門。◇

王健專覽
王健老師以術科第一名畢業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又負笈日本東京造形大學深造。 (1) 全國麥克筆第一名師.亞洲第一麥 更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