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的我充滿創意,常在課堂天馬行空的做夢,在美勞課時創造驚歎聲,可是我無法專心上課,也無法持續安靜讀書。遇到問題時,我創意十足、見解獨到,可是遇到日常事務,我卻草率敷衍、漏洞百出。看到我的處事方式,老師常要我有耐心、不煩躁,做事仔細不輕佻,可是我認為,自己是不拘小節的人,所以依然故我。
大學畢業後再次回到校園中,我的角色轉了個彎,從學生變成了老師。雖然這時我有時會寫公文漏字,忘記告訴學生明天晨檢,但這時已經沒有人再對我耳提面命了。
直到教小志,我才更深地認識自己。才華洋溢的他,屢屢比賽得獎;熱情豪放的他,人緣奇佳,可是他寫字潦草、做事敷衍,更讓我受不了的是,他那將竹掃把在半空畫圓的掃地方法。看到他這種掃地方式,我彷彿看到了自己,那不就是我的做事態度嗎?
回教室後,我工工整整地寫了「踏踏實實」4個大字,仔仔細細貼在牆上。因為我相信唯有修好自己,才能真正的教好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