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為了打造中壢市馬祖新村眷村文化園區,透過都市計畫程序,以容積移轉方式取得土地,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5日通過該案。馬祖新村占地2.39公頃,公告現值約4億元,辦理容積移轉作業程序後,縣府即可取得土地所有權,這是國防部「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園區」13處中,第一個配合〈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選擇及審核辦法〉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並獲得通過的案例。
桃園文化局表示,馬祖新村保留了將官到士官等各階級的宿舍,並設有幼稚園、活動中心及婦聯會辦公室,各項設施保存相當完整。未來將透過園區情境修復規劃設計,找回過往眷村「家」的感覺,並依「類博物館」理念及構想,讓文化園區具有教育、展演、休憩等功能。
桃園文化局去年成立文創影視科,並有專人進駐馬祖新村,專責處理相關業務。今年獲得中央政府補助2,104萬元,挹注規劃設計及工程經費,縣府更列為重大設施暨施政列管計畫。
除了影視協助拍攝與發展中心及文創輔導平台已進駐外,也將安排藝術家駐村,園區活動中心已規劃為多功能展示空間及眷村戲院,重現早期眷村生活的娛樂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