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國58年完工在通化街一帶,4層樓通化公寓為例,每戶大約36坪,廚房面積寬1.8公尺x長3.6公尺約2坪,由於面積小,家事操作上被限制,尤其在陽台上晒衣,常需考慮油煙口會汙染衣物,所以主婦相當辛苦。
70年代後,有了現代化的廚具設備,如:和成、婦友、櫻花與莊頭北等國內品牌,外國製品也陸續進口,以南京東路二段歐化家具最具代表性,接著有德國廚寶等,大舉進入市場,與建設公司的樣品屋結合,大大推升廚房文化。
外國製品中大部分以系統式的組合,構成廚房的完整體系,其設備有冷凍櫃、冷藏室、洗滌檯、工作檯、調理檯、烹飪檯、烤爐,轉角檯、配膳檯、上有抽油煙機、懸吊式洗烘碗機、碗盤櫃下有刀具櫃,大型儲藏櫃,飲水過濾機,工作台上,有微波爐、烤箱、果汁機、麵包機,有些還設有廚餘絞碎機、自動垃圾桶、旋轉式器具箱等。建設公司為廣招來客,廚房越做越大,而原先如:通化公寓的小廚房,則只能大興土木,把原有空間加大,最明顯的則是把工作陽台向外打出括入室內,此項工程在民國82年之前尚可以「既存違建」存在,但82年之後皆屬違法。除此廚房的裝設需注意以下要點:
‧需依建築技術規則58條規定,嚴禁改變開口與室內面積。
‧需依瓦斯事業管理條例,嚴禁不經許可私接管線及移位。
‧凡提供為公共場所之餐飲業必依規定,其面積不得小於營業面積之1/10。
‧廚房之隔間牆不得以易燃材料施工,且必須具耐燃一小時之「防火時效」。
‧廚房不得以易燃之油漆、壁紙或低於二級之防火塗料施工。
‧廚房設計必須具備瓦斯漏氣之檢測警告裝置。
‧凡具永久性之電氣裝置,必以特殊之永久專用插座行之。
‧廚房設計必須具備良好之迴風、通風、抽風系統。
‧廚房設計必須具備良好之防水、防蟲、防臭及排水設計,以維持乾燥無味。
‧廚房設計必須考慮使用者之身高、使用習慣、便利性等人體工學的訴求。
‧廚房之檯面必以「無縫設計」為優先,更需以防火而抗燃之材料構造。
‧廚房之附屬設施,不宜具有易燃性之瓶罐或容器配置。
‧廚房不得設門檻。 廚房之管線宜以不鏽鋼等永久材為之,尤其是熱水管。
‧廚房除注意使用功能外,亦需兼顧使用者之人性訴求、親情關係、通訊、呼救系統等之考量。
‧廚房具有收藏準備,洗滌、調理、烹飪、配膳、用膳等功能,必依消費者之訴求及場地現況,以合法、合理、方便、安全、衛生為依據。
結語:廚房維繫飲食的安危,本身有電、有火、有水、有瓦斯,需處處謹慎、步步小心,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