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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專覽】住宅瑕疵擔保履行法

文/王健(台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室內設計組副教授)
於1999年立法2000年開始實施的新法,基於地震頻繁之日本,需要建立一套能保障房屋因震因所引起的瑕疵,對其損害有一明確的法令給購屋者保障,首先推出「品確法」,其作用乃促進品質確保之責任由法律來界定,其內容分為三個層次,其一要明確標示住宅客觀認定之品質標準,稱「住宅性能標示」;其次為針對住宅基本構造賦予「性能保證」;其三萬一出現缺陷時可以迅速而明確的分辨所屬之責任而加以解決,此法最大目的乃為保障消費者安心購屋而設。

對於中古屋之買賣則有家的「履歷表」對消費者提供其屋自建造以後,曾經改變的各種「履歷」以書面陳列,包括修改隔間、更換管線、更換設備、替換建材、補漏維修、防水工程等,以其發生之時程一一記錄,作為追蹤屋況的依據,而其所更換之建材及人工耗費同時以當時的市價記載,以便在未來房屋買賣時可估算出該屋更新所花的總經費,以便在未來買賣發生時可以作為屋價之憑據。

根據新法,新起造之房屋、建屋之基本構造及基本設施之配備在完工後若有缺陷,則法有規定在10年內賣方必須無償修復,為了防止賣方假藉破產或其他因素拒絕修復之事件發生,該法有明文規定賣方在行使權利義務之前必須先投保在先,以防止賣方破產後不負擔修復責任,其投保之行為被視為義務。

綜觀地震頻繁的日本為了維護住家安全,每年9月1日訂為「安全日」,在該日由全國各地的「防災館」,主導市民必須至就近公設的「防災館」參加政府舉辦的各類防災活動,包括「地震儀」的實習演練,在強度7的狀況下每個受訓的市民必先學會①開門窗②關瓦斯③在硬物下避難之各類動作,其次每人必學會開滅火器、噴油鍋等訓練外,還須學會以水泵滅火,最後還須到煙霧室放低姿態,以狗爬式摸索室內踢腳板逃出屋外之訓練,政府對市民安全與逃生之各類方法明文規定人人必須參加,下至小學生上至政府官員無一能夠逃避。除此之外全國的住屋安全機構如NPO組織不斷發表有關住屋安全的訊息,提升民眾對居家安全之維護意識,尤以近來所提倡之「免震構造」催促每棟建物必須在基礎工程上裝設吸收震波,減低搖晃之裝置,避免家具倒塌等造成二度傷害。

在台灣,由於火山地帶斷層處處,全國各地無時無刻不受到地震的凌虐造成人心惶惶,有賴政府重視居家安全的維護,一方面趕緊立法,二方面取法日本之建築法規,對於房屋構造之基準重新加以檢討,並對安全救災之制度取法「防災館」,才不致再發生「東興大樓」事件。◇

王健專覽
王健老師以術科第一名畢業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又負笈日本東京造形大學深造。 (1) 全國麥克筆第一名師.亞洲第一麥 更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