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土地改革——「消滅地主階級」
二.工商改造——消滅資產階級
三.取締會道門與鎮壓宗教
四.反右運動——誅心全國,以為其用
五.大躍進——指鹿為馬,以試其忠
六.文化大革命——邪靈附體,乾坤倒轉
七.改革開放——暴虐未變與時俱進
八。全國洗腦,劃地為牢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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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提到暴政,中國人往往會聯想到秦始皇的苛政與焚書坑儒。秦始皇「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政」(《漢書‧食貨志》)的苛急暴虐集中表現在四個方面:征斂無度、賦稅奇重;好大喜功、濫用民力;嚴刑峻法、鄰里連坐;鉗制思想、焚書坑儒。秦朝統治中國時,全國約有一千萬人口,秦王朝竟徵用了200萬人為役。秦始皇進而把嚴刑峻法施於思想領域,大肆禁錮思想自由,曾將非議朝政的儒生方士殺之千餘。
與「狼虎之秦」相比,共產黨的暴虐有過之而無不及。人所共知,共產黨的哲學是鬥爭的哲學。共產黨的統治也是建立在一系列對內對外的「階級鬥爭」、「路線鬥爭」、「思想鬥爭」之上。毛澤東自己也曾直言不諱:「秦始皇算甚麼?他坑了四百六十個儒,我們坑了四萬六千個儒。有人罵我們是獨裁統治、是秦始皇,我們一概承認,合乎實際。可惜的是,你們說得還不夠,還得要我們加以補充。」
讓我們來回憶一下中國在共產黨統治之下步履艱難走過的五十五年,看一看中國共產黨在奪取政權之後是怎樣利用政府機制,以階級鬥爭為綱領來實行階級滅絕,以暴力革命作工具來實行恐怖統治的。它「殺人」與「誅心」並用,鎮壓共產黨之外的一切信仰;粉墨登場,為共產黨在中國的「造神」運動拉開了大幕。根據共產黨的階級鬥爭理論和暴力革命學說,不斷地消滅不同範圍和群體中的異己分子。同時,用鬥爭加欺騙的手段強迫全國人民成為它暴虐統治下的順民。
一、土地改革——「消滅地主階級」
建政僅3個月,共產黨就著手在全國全面開展土地改革。用「耕者有其田」的口號,鼓動無田的農民鬥爭有田的農民,鼓勵、放縱人性中自私自利、為所欲為、不講道德的一面。同時,在土地改革總路線中明確提出「消滅地主階級」,在農村廣泛劃分階級、定設成份、給全國不下二千萬人帶上「地、富、反、壞」的帽子,使他們成為在中國社會備受歧視、打擊、沒有公民權利的「賤民」。與此同時,隨著土地改革深入到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共產黨的黨組織也迅速擴大,發展到鄉有黨委、村有支部。黨支部上呈下達,貫徹黨的旨意,他們往往是衝在階級鬥爭的第一線,挑動農民鬥爭地主,致使近十萬地主喪生。更有地區對地主實行滿門抄斬,以達到滅絕其階級,連婦女兒童也不能倖免。
在這期間,共產黨在全國農村掀起了第一輪「毛主席是人民的大救星」、「只有共產黨才能救中國」的宣傳。土地改革中不勞而獲、強取豪奪、為所欲為的政策使少數農民得到實惠,也有不少貧苦農民對共產黨感恩戴德,因而接受了共產黨是為人民的說法。
對於分得土地的農民來講,「耕者有其田」的好景並不長久。不到兩年,共產黨就開始了一系列強加在農民身上的運動:互助組、初級社、高級社、人民公社。在批判「小腳女人」的緊鑼密鼓中年年加碼,要農民「跑步」進入社會主義。在全國實行糧、棉、油統購統銷,把全國主要農業產品排斥在市場交流之外。更增加了戶籍制度,不許農民進城工作居住。有農村戶口的人不能去國家糧店買糧,子女也不能進城上學。農民的子女只能再做農民。從此,中國三億六千萬農村戶口持有者成為中國社會的二等公民。
直到改革的年代,「一部份人先富起來」了,但九億農民除了在家庭承包制取代人民公社的最初五年,收入有所提高、社會地位相對改善之外,他們被緊跟著的農工產品價格傾斜所逼迫,再度沉陷在貧困之中。城鄉居民收入差別急劇擴大,貧富懸殊,農村重新有人成為新地主、新富農。新華社發表的資料表明,1997年以來「糧食主產區和多數農戶收入持續徘徊甚至減收」。也就是說,農民在農業中的所得不是增加了而是減少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由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的1.8比1,擴大到3.1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