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反服貿抗爭時,陳為廷、蔡丁貴有意進入立院旁聽公聽會受阻,涉嫌衝撞警方人牆、拉扯警盾,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兩人出席抗議場合應該有所節制,去年依妨害公務罪,分別判處陳為廷拘役20日、蔡丁貴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2人不服上訴後,二審高院今天認為,反服貿是公共議題,陳為廷與蔡丁貴當天是為了參與立院公聽會,當時僅是徒手拉扯警員盾牌、人牆,沒有使用器具,並無任何激烈攻擊抗爭行為,沒有妨害公務的主觀犯意,因此逆轉改判2人無罪,全案確定。
太陽花學運發生,起因於國民黨籍立委張慶忠2014年3月17日主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議時,在朝野紛擾聲中以極短時間宣稱服貿協議已超過3個月期限,視為已審查,全案送院會存查。隔日,反服貿學生團體衝進立法院議場直到4月10日退場,為期23天。參與占領立法院議場行動者,包括林飛帆、陳為廷、黃國昌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