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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皆清正 勸婿力耕

 (圖/志清)
 (圖/志清)

文/羅真
周行逢,宋代的武陵(今湖南常德)人。他出身農家,少時十分貧賤,行為不檢(史籍稱其「少無賴」),但生性勇敢,投身軍伍,因軍功逐漸升官,後周顯德初年(954年),拜為武清軍節度使。北宋初,又加了中書令的銜。周行逢為官有政績,盡心於吏治,革除了不少弊政。他又能秉公執法,辦事公正,不肯阿私,而且很注意提拔那些正直廉潔而有才能的人。

周行逢的妻子潘氏,性情十分剛正、貞烈。儘管周行逢成為一方大員,潘氏平時卻從不到周行逢的官衙中去。她又親自率領家中奴僕等人耕田、織布,自給自足。租稅之類,總是尚未到期便先去如數繳納。周行逢告訴她:「我們家可以不必交。」,潘氏不肯聽從丈夫,說:「租稅等是公家應該收取的,如果主帥家的租稅就可以免除,怎麼能夠領導下屬?」

潘氏絲毫不肯利用丈夫的職權謀私,其精神十分可貴。而周行逢辦事出以公心,比起其妻子來可說是毫不遜色。周行逢有個女婿見丈人做了高官,握有極大權力,便想要沾點光。有一次他趁機進言,要求丈人給他安排工作,當個小吏,但周行逢卻沒有答應女婿的要求。

女婿見求吏不得,便想要回去了。這時周行逢特意去買來犁鋤之類的農具送給他,並教導女婿:「吏所以治民也,汝才不能任職,豈敢私汝以祿耶!姑歸墾田以自活。」意思是:官吏是要治理百姓的,你的才能不能勝任當官吏,我怎麼敢將國家的俸祿送給你呢!你姑且回去耕種田地,養活自己吧。對自己的女婿也絲毫不講私情,足見其為人秉公無私。(《宋史‧湖南周氏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