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陳喬恩4日凌晨2時許開車外出購物時,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與復興南路口,因紅燈違規右轉被警方攔檢,現場酒測值達0.67毫克,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諭令陳喬恩10萬元交保,對於媒體提問,陳喬恩只回應「對不起」。
陳喬恩近幾年演藝重心轉到中國,去年3月曾在微博上發文透露,營養師提醒寧願吃3碗白飯也不能喝1瓶啤酒,並寫下「這是一杯告別的啤酒」,但時間不到1年,卻在3日因紅燈違規右轉被警方攔下,酒測值高達0.67毫克。
警方表示,陳喬恩在調查過程中相當配合,她坦承自己1人在家喝了1瓶多的啤酒,後來想買東西,才獨自從家中開車外出。對於酒駕的錯誤行為,頻向警方致歉。
立委王定宇3日赴北檢出庭,正好遇到媒體圍著陳喬恩採訪,對於藝人酒駕問題,王定宇表示,娛樂大家的藝人是社會的寶,但對於酒駕,不管是誰都不能允許,都要重罰。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認為,陳喬恩身為藝人,竟然做了最壞的示範,酒駕上路,完全罔顧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酒駕自私行徑是罔顧人命,不得原諒;如果不是員警機警,半路攔下,就可能可能就撞死你我的家人。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強調,酒駕嚴重危害國人生命安全,更是無差別傷害甚至殺死用路人,酒駕絕不容忍,更全力支持並肯定警方毋枉毋縱,持續嚴厲執行酒駕臨檢勤務。
台灣網路評論家朱學恒則在臉書上表示,酒駕如果處罰夠重,一次就會身敗名裂,那些愛惜自己羽毛、擁有廣大影迷的藝人,會冒這麼大的危險酒駕嗎?「覺青不要再出來說什麼社會都推了一把,其他演藝圈也不要出來瞎護航,酒駕真的害人害己,不要再縱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