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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轉型正義大怪獸 救國團:是召喚獸

民進黨團3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救國團本身是社團組織,底下卻設有財團法人基金會、眾多營利組織,質疑根本就是「威權時代大怪獸」。(記者陳柏州/攝影)
民進黨團3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救國團本身是社團組織,底下卻設有財團法人基金會、眾多營利組織,質疑根本就是「威權時代大怪獸」。(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李俊俋3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救國團本身是社團組織,底下卻設有財團法人基金會,還有眾多營利組織,光從2001年至今接政府標案就已獲利破5億元,質疑根本是「威權時代大怪獸」;不過救國團回應說,救國團非「大怪獸」,而是為青年實現夢想的「召喚獸」。

李俊俋表示,救國團成立之初隸屬國防部總政治部,是一個政府機關,後來竟變成「公益團體」,後來又化身成社會團體,更成立許多財團法人基金會,旗下又成立幼獅文化事業公司、幼獅運動休閒管理公司、嚕啦啦旅行社公司營利,變成了一個大怪獸。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表示,救國團有三大不明:第一、法律地位定性不明。第二、經營手段不明。第三、最糟糕的是監督機關也不明,有必要澈底檢討及監督。她也透露,救國團長年享有特權,自2001年至2018年,共獲得政府標案207件,賺走高達5億5千多萬元。

不過救國團發聲明澄清,主管機關內政部在去年3月就向立法院確認,救國團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而且書面認定也已送達黨產會手中。此外,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與國軍英雄館等10類接受特定對象規範,皆受 《發展觀光條例 》10年落日條款的信賴保護,仍可經營至2025年2月。

救國團說,有關財產處置及經費使用,均依據 《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規定,公告於團務通訊及全球資訊網。同時從監察院調查報告等,均可證明政府委辦救國團辦理活動的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