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府出乎意外地發布新規,要求所有在中國產生的科研數據在發表之前,必須上交給政府批准的數據中心;新規也要求數據共享、向公眾開放。
中共國務院日前發布上述新規,該規定適用於中國所有產生科研數據的團體和個人。一些數據可以豁免共享的要求,包括涉及國家機密、商業機密、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個人隱私的數據。
《科學》報導說,這兩條要求似乎彼此矛盾,令研究者困惑。研究者說,尚未建立的數據中心將有解釋規則的自由。上海大學創新經濟專家謝雪梅說,中國科學家將仍然可以跟海外合作者分享結果,謝雪梅也指出,等待當局批准意味著發表文章延遲。
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對此表示擔憂。「國家科學基金會撥款和進行國際合作的決定是基於這樣一個原則,即那些接受美國撥款的科學家有發表他們產生的所有數據的自由,不論數據是從哪裡收集到的。」國家科學基金會北京辦事處主管宋南希(Nancy Sung)告訴《科學》,「我們對(中共新規)對這個原則產生的任何影響表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