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公布2018年「特別301報告」,中國大陸不僅連續14年列入「優先觀察名單」,也列名在「306條款監督國家」上,並強調中國大陸的智慧財產權問題包括強制技術轉移舉措,以及竊取營業祕密、網路盜版及仿冒產品出口等侵權行為。
美國貿易代表署公布84頁的2018年「特別301報告」,將需要關注的貿易夥伴分列「優先觀察名單」與「觀察名單」。阿爾及利亞、阿根廷、加拿大、智利、中國大陸、哥倫比亞、印度、印尼、科威特、俄羅斯、烏克蘭與委內瑞拉等12國被列入「優先觀察名單」;泰國、越南、墨西哥等24國則被列入觀察名單。
美國貿易代表萊特海澤在聲明中指出,美國要向貿易夥伴發出的明確信號,就是保護美國人的智慧財產權是美國總統川普政府的首要任務。
在智慧財產權及執法上的十多項議題中,中國大陸每一項都遭點名;中國不只續列「優先觀察名單」,還在「306條款監督國家」上榜上有名。被列入「306條款監督國家」,形同美國將施貿易報復的「最後通牒」
「特別301報告」指出,中國大陸的智慧財產權問題,包括強制技術轉移、智慧財產權執法及包括竊取商業祕密、網路盜版猖獗和盜版偽造的廣泛侵權活動。且在強制技術轉移部分,當一個公司展現特定智慧財產發展或將智財權專利轉移到中國大陸,或是將智財專利獨家授權給中國大陸時,就能得到市場准入、政府採購及某些特定優惠或收益。
報告強調,中國大陸未能落實加強智財權保護的承諾,需要接受有意義且深度的改革,外界擔憂智財權保護與執法,以及智財權相關市場准入障礙成為商業環境中的主要挑戰。
至於邊境保護與執法打擊犯罪部分,USTR表示,中國大陸和印度是全球分銷假冒藥品的主要來源,且有研究顯示,印度市場銷售的藥品中,高達20%是假藥;在醫藥專利上,將持續「施壓」中國大陸,包括對不正當商業用途、或為獲得藥品上市批准進行未經授權的生產測試或其他作為。
台灣自2009年就未被列入觀察名單,但今年報告仍有幾處提到台灣,在網路及廣播影視盜版問題上,台灣透過串流影視設備的非法播送行為,以及透過非法串流設備的盜版行為猖獗。
報告指出,巴西、厄瓜多、祕魯與台灣等國在電影院中未經授權的攝影,卻無法有效認定為刑事犯罪,這些國家需要提升法律架構,以有效遏止侵權拍攝。
不過醫藥專利保護方面,USTR表示,台灣2017年進行《藥事法》修正後,讓潛在專利糾紛得以儘早解決,應予肯定。
《1988年美國貿易法》經過修訂,允許美國政府根據《1974年貿易法》301條款,對保護智慧財產權不足或成效不彰的情況施以懲罰;該項修正案規定每年對外國實行情形進行檢討,稱為特別301年度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