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被視為療癒食物,不過業者會使用植物油脂取代高單價的可可脂,因此吃起來口感差別很大,衛福部規定巧克力必須含有可可脂,否則不能以「巧可力」當作品名,消基會昨10日公布報告,抽查15件巧克力商品有1件不符合規定,未檢出任何可可脂,而以植物油取代,主管機關最高罰400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研究指出,巧克力除能帶來心情的愉悅外,更因為含有豐富的類黃酮(flavonoid)類化合物,適量的攝取不僅可以抗氧化之外,也能降低血壓及避免血管阻塞的風險,對心血管循環有顯著的益處。
根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的統計資料顯示,最近幾年國人每人約消費0.6公斤的可可製品,許多量販店和便利商店為了商機,除了販售國產巧克力之外,也會進口各國的巧克力來吸引消費者的目光。
消基會說,費者購買不同品牌或種類的巧克力,吃起來感覺似乎差異很大,除了價格外,有些並無所謂的巧克力的香氣和滑順感,因為基於成本、製造和保存的考量,會使用植物油脂取代高單價的可可脂,但這些植物油脂並沒有可可脂中的抗氧化效果,只是提供更多的脂肪和熱量而已。
因此衛福部規定,標示「黑巧克力」者,其可可脂含量需大於18%以上,白巧克力可可脂含量更要高達20%以上,其他若以「牛奶巧克力」和「巧克力」為品名標示者,也須含有可可脂。
消基會說,15件樣品中有1件未檢出「可可脂」,品名是「哈哈球巧克力」,違反《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僅可標示為「代可可脂巧克力」的規定,主管機關可依規定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第52條規定,應通知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消基會呼籲政府,國人最常購買的巧克力還是含有內餡(如豆類)的為主,但目前的《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並未將含有內餡的巧克力及可可的飲料規範其中,建議主管單位應盡速將此列入,以保障國人知的權利。
消基會建議消費者,購買巧克力回家後,開封享用時最好能吃完,因為空氣會加速可可脂的氧化,使風味變差,如果無法一次吃完,應該將巧克力密封存放於陰涼、乾燥處,因為巧克力容易吸收空氣中的各種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