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健保署統計,2016年健保開立的止痛藥約9億顆,不含鴉片類藥物,每年的健保數量都差不多,這還不包含民眾自行購買的非處方止痛藥。衛福部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祁若鳳表示,一年約有200多件,因吃止痛藥而有藥品不良反應的通報,包括皮膚紅腫、腸胃不適、噁心、嘔吐等症狀,民眾要小心使用。
她強調,疼痛是身體健康出現警訊的一種症狀,如果自行使用止痛藥3天以上,疼痛仍沒有緩解甚至惡化,應立即就醫。
止痛藥常見的成分可分為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中樞止痛藥與麻醉止痛藥3大類,非類固醇止痛常見藥品為布洛芬,中樞神經止痛藥則有乙醯胺酚、普拿疼等。前者大量服用可能造成過敏、傷胃等副作用;後者則會造成肝中毒。
藥師王俊傑說,民眾每次服用先吃1顆就好,如果症狀沒有改善再補1顆,單次以2顆止痛藥為上限,下次用藥建議間隔4~6小時後,讓身體有足夠時間代謝,才不致傷身;若一天內服用超過30顆止痛藥,就有致命風險。
他也提醒,吃止痛藥不可過量或是併用酒精,會產生肝損傷或腸胃不適等副作用,因此用藥務必諮詢專家,否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