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與「管制藥品」具有一體兩面關係,非醫療使用而濫用藥物即為「毒品」,由醫師診斷開列處方供合法醫療使用則為「管制藥品」。毒品是指某些會使人嚴重成癮或是無成癮性但會產生幻覺、對人的身體和精神造成極大傷害的藥品。使用管制藥品有如兩面刃,正確使用就是救命良藥,非法且錯誤使用,就成為害人無數的毒品。
鑒於管制藥品具有成癮性,為避免管制藥品不當流於濫用或非法使用,危害民眾身體健康,甚至可能引發許多的社會問題,所以我國與國際間對於管制藥品流向皆有建立嚴謹的管理制度。
因此,使用管制藥品業者(如醫師、藥師及獸醫師等)皆須申請管制藥品登記證,應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的購買、使用、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並每年進行申報,衛生局也不定期進行實地稽核,以保障市民的用藥安全。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所有從事管制藥品相關業務的業者們,平時只要做好簿冊登載、落實盤點、保存資料及定期申報,就能夠有效管理管制藥品的流向,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