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 社會萬象

中共打擊律師 文東海:政治迫害

維權律師文東海。(大紀元)
維權律師文東海。(大紀元)

【記者蕭律生/報導】「每一個案件都存在違法。」湖南律師文東海回憶自己2年來代理的諸多法輪功案件說。他想要竭盡全力幫助當事人,卻無奈受限於中國這種司法亂象與迫害政策。

曾經當過警察、教師的文東海,此前為長沙執業律師;2015年「709案」後正式轉向代理維權案件;2016年1月至今年被吊照,他多代理的是法輪功學員的案子——中國30萬律師中少有律師敢接觸的案子。

然而不幸的是,2018年5月26日,湖南司法廳發出公告,稱文東海無故不參加聽證,終止對擬吊銷律師證聽證會,並將繼續對他作出吊照行政處罰。

事實上,文東海當時被不明身分人員襲擊,但他已向司法廳及派出所的工作人員講明情況,希望他們協商。結果,在文東海做筆錄時,湖南司法廳做出違法公告。

「他們這一波打壓律師的行動,是公檢法系統安排報復性的行動,是有計劃、有步驟、系統地安排的,發動各個法院進行投訴。」文東海說,「本來客戶對律師的反饋、投訴才是律協應該了解的情況,但是這次都是各地公檢法的投訴。」

去年下半年至今,中共司法當局陸續註銷、吊銷了曾代理法輪功學員案件的維權律師及律師事務所。文東海說:「這些都是違法的。對律師的整治,要從投訴、立案起,如果參與的都是公權力的話,這些問題就是政治迫害。」

被吊銷執照 原因荒唐

而就文東海本人,他被吊銷執照的理由是,湖南司法部門和律協認定他在去年辦理法輪功學員——雲南省峨山縣李瓊珍和廣東省汕頭市彭佩珊的案件中有違法行為。

可是,據文東海介紹,法輪功學員李瓊珍的案子中,雲南省玉溪市峨山縣法院副院長柏為良逼迫當事人認罪和解聘律師,並且聯合當事人家屬詆毀律師。

「我控告他了,在開庭時,要求該院院長那汝瓊、副院長柏為良、合議庭成員申請迴避,並提供了當事人的筆錄、家屬的情況說明。」文東海表示,峨山縣法院不僅沒有休庭調查提供的證據是否真實,也沒有讓審判委員會對此做決定,而是審判長柏為良以院長已經做出決定為由駁回複議申請。

為此文東海和柏為良發生了激烈衝突,但文東海經過反覆抗爭,無效。「讓我忍無可忍的是,判決書下來後,我的當事人與其他人比較,判得太重。我們又沒有任何救濟措施。」文東海敘述當時情況,他又進行了第二次控告,但始終沒有得到回應。而湖南司法廳卻把此事件當成吊銷文東海律師執照的一個原因。

至於廣東省汕頭市法輪功學員彭佩珊一案,文東海表示,因為該案第一天庭審時,進度慢了,可能610、國保對法官進行批評,第二天開庭完全不讓律師說話,剝奪了律師辯護權,「我就抗議,結果被趕出法庭。」

文東海說:「調查我的案子違法的地方更多。」他依據《律師法》、《行政處理法》,要求湖南司法廳對他代理的兩起法輪功案件進行全面調查,但是「他們只針對、截取法庭那一小段時間,我要求對法官在看守所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調查,他們卻沒有任何調查行動。」

文東海還表示,這兩起案件之所以成為典型,是因為他們的投訴暴露出他們的邪惡,而他又在不斷地披露真相。「中國要有法治很難。僅靠我的努力,幫助當事人,也無法直接改變。這個事情鬧得大了,你不斷糾纏,不斷暴露真相,它就整你。」

中共當局在法輪功案中的違法怵目驚心

「709案」發生後,有俠義性格的文東海,歷經猶豫、頂著壓力,最終答應做當時被中共非法關押的王宇律師辯護人。「剛開始,我對法輪功了解的也不是很清晰。中共妖魔化這麼多年,當時對法輪功也是有誤解的。」文東海說:「但是,709的時候,我的當事人王宇,在律師界的口碑非常好,她卻代理了很多法輪功案子,這促使我了解法輪功。」

原本打算向代理專利技術方面發展的商業律師文東海,轉向代理維權案件的道路,2016年後更是代理多起法輪功學員的案子。「代理後,發現這些案件,違法情況怵目驚心。」文東海說,「每一個案子留給我的印象都深刻,當事人受到這樣的打壓,還在默默忍受。這些法輪功學員,從人性角度都是善良的,而這種善良是中國目前最缺乏的。」

於是,文東海對這個群體逐漸有了好感,一直盡力幫助,以至於一些商業案件因他代理法輪功案子而不再找他做辯護。

在眾多的法輪功案子中,給文東海印象最深的有兩起案例。一起是他同山東維權律師王振江在黑龍江省佳木斯代理的法輪功學員王淑英的案子。「一個是她向最高法、國務院等投遞了控告江澤民的訴狀,另一個是,她的一位同修受到迫害,她幫忙一起去控告。」文東海說,就這兩件事情,卻給判刑3年,開兩次庭,一次把律師趕出法庭,一次在律師不知情的情況下悄悄開庭宣判。「很奇葩的案例啊。就算根據最高法的司法解釋,她也沒有製作和傳播法輪功真相,根本夠不上犯罪。」文東海說。

另外一起是山西忻州市法輪功學員張春蕾一案。一開始文東海不被允許會見當事人,後來是截止開庭前,仍不給閱卷。「開庭了,法官讓工作人員念一遍卷宗,就讓我辯護。真是奇葩。」文東海說,他還聽到更「奇葩」的言論:「那個法官說,不管違不違法,只要遵守黨的領導,上面讓我做什麼就做什麼,讓我殺人,那肯定要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