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表示,雖然世界貿易組織(WTO)待美不公,但目前暫無退出的計畫。據川普政府報告,WTO存在諸多問題,特別是爭端解決機制,需要予以改革。
川普週一說:「WTO對待美國的方式非常糟,希望他們改變。」
成立於1995年的WTO目前有164個會員國,其宗旨為建立國際貿易規範,降低各會員間的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礙,為會員提供一個穩定且可預測的國際貿易環境。
WTO於2001年在卡達首都多哈舉行第四屆部長會議,通過了中國大陸及台灣的入會案,並且決議展開首次回合談判,預計2005年1月1日前全面結束談判。
然而截至目前為止,多哈回合談判仍未完成,農業、工業及服務業的市場開放遙遙無期,貿易救濟、爭端解決等涉及規則的談判停滯不前。
眼見談判觸礁,部分會員在幾年前提出了WTO改革的主張。不過,這類主張如同多哈回合談判,欲振乏力。
近期由於美中貿易衝突升級,部分國家再提WTO改革之議。法國總統馬克宏5月底表示,歐盟應與美國、中國及日本在年底的20國集團(G20)會議上,共同起草WTO改革藍圖。
而今年2月,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公布《2018年度總統貿易政策議程》報告,概述川普政府的貿易施政計畫,其中包括WTO改革議題。
該報告特別提及,WTO爭端解決小組及上訴機構(Appellate Body)的裁定超越了WTO規則,改變了WTO成員的權利或義務。此外,WTO允許上訴機構法官在任期屆滿的情況下,繼續參與尚未結案的審理工作,美國對此表示不滿。
上訴機構是WTO的最高法院,計7名法官,依規定每件案件需要3名法官共同審理。目前有3個法官空缺,近一年來,美國主張先改革,再談法官的甄選。今年9月將再有一名法官任期屆滿,如果在此之前未能遞補法官,上訴機構將僅剩3名法官,運作恐陷入癱瘓。
報告也提到上訴機構的其他問題,例如未遵守「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了解書」(DSU)規定,在90天內做出裁決,嚴重影響上訴機構的功能。
目前WTO會員可以自我認定是發展中國家,USTR質疑這種做法「損害了WTO規則的可預見性,削弱了新自由化協定談判結果的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