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該備忘錄的規定,F學生簽證和M職業學生簽證及其家屬(F-1、F-2、M-1、M-2)、訪問學者簽證及其配偶(J-1、J-2),一旦其非移民合法身分失效,第二天就算非法滯留。
單次非法逗留時間超過180天的人,可能面臨未來3年或10年內禁止入境美國;如果單次或多次非法居留美國的時間累計超過一年,並試圖非法入境美國,將會被列入永不得入境美國的名單。換言之,被懲罰之人在被禁期間通常無資格申請簽證、入境或調整永久居留身分,除非特殊豁免。
不過,南加州著名律師蔡玟慧表示,逾期滯留的懲罰不算是新法律,以往就存在。但此次備忘錄強調了「嚴格的執行力度」,差了一天都不行。她說:「只要你今天不在學校,或者某些原因你的身分被取消掉,從那當下開始你就是非法滯留了。」
即便身分被取消的原因不完全是學生的失誤,以往可以隨時遞交身分恢復(Restatement)的申請,但如今有了這個備忘錄,會讓恢復申請過程更加困難。而有些學生請假不通知學校或不到學校上課,都會造成澈底失去身分。一旦移民局調查後認為是欺騙,就會永遠有個黑記錄。
她建議所有學生或學者,要更了解法律,一旦拿到以上3類簽證,就要按照所申請的學分、課程等規矩,做「分內之事」。
轉學校期間勿出現身分「斷層」根據以往經驗,蔡玟慧表示,每當移民局出台新政策時,學校的國際學生顧問未必都能在第一時間掌握,有時會提供不太正確的訊息,因此學生就要多方諮詢。
比如說,一名學生在持有簽證期間,想要從A學校轉到B學校。在處理B學校的轉換手續上,一定要在A學校的學期結束之前完成。否則在這之間出現的身分「空缺期」,就開始計算為非法滯留的時間。
什麼情況會造成身分丟失?近年來,國際學生中來自中國大陸的留學生頻傳作弊、造假等欺詐事件,引發移民局的關注。洛杉磯資深留學生代辦人陳先生表示,以往可能會存在一些灰色地帶,但現在移民局是明確警告了。
他說,如果國際學生是在求學期間,做了不適合所持身分的事情,例如,在外打工、選課學分不夠、違反學校規定、在考試時作弊等,因此而丟失了身分,對本人是非常大的打擊。他們基本上離開美國,也沒有太大機會能夠再返回美國繼續學業。
而在學生簽證失效之後,如果非法滯留,並以原本的身分領取移民福利的人,一旦被法院知道,就會被驅逐出境。
當然在丟失身分後,很多人會嘗試提交身分恢復申請。但陳先生說:「如果不是你的錯,而且你十分自信能獲得批准可以提交申請。只有在移民局恢復了你的身分,你就不算非法滯留。可一旦失敗,從你丟失身分的那一天,到等待申請批准過程的每一天,都算是非法滯留。」
根據移民局2016年的統計數字,持有F、J、M簽證入境美國的人數高達140多萬人,但其中F類逾期滯留的有6.19%、J類有3.8%、M類高達11.6%。
陳先生認為,基於以往非法滯留的數據,移民局只能對國際學生提出更嚴格的要求。但對於18嵗以下的未成年,移民局仍是網開一面,不計算非法滯留時間,但還是會有相應的懲罰。
他也提醒所有學生和學者,應該吸取教訓,否則還會牽連附屬申請人,致使身分全部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