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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膠等使用標準 食藥署預告修正

【記者吳美蓮/台北 報導】衛生福利部11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草案修正重點為果膠、關華豆膠、刺槐豆膠及α、β、γ-環狀糊精納入食品添加物管理。該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之預告評論期。

食藥署表示,考量國人飲食習慣及健康風險等情況,審慎評估後訂定此標準。業者產製食品時,如依使用限量規定合法添加食品添加物,不致於造成消費者健康上的危害。

食藥署表示,這次修正係參考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及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所訂標準,預告果膠、關華豆膠、刺槐豆膠及α、β、γ-環狀糊精納入食品添加物管理。

這些成分裡,嬰兒食品不得使用醯胺化果膠;β、γ-環狀糊精可使用於速食麵,用量為1.0 g/kg以下,調味飲料用量為0.50g/kg以下,薯(藷)類、麵粉或澱粉為原料之零食,用量為0.50g/kg以下。

食藥署表示,如發現有違反規定的業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3~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