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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逃稅 遭重罰40億

范冰冰,圖為資料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范冰冰,圖為資料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中國女星范冰冰捲入逃稅風波後,一直未公開露面,各種傳聞不斷。據10月3日中共官方的報導,范冰冰需補繳的稅款、滯納金以及罰款達近9億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40億2,077萬元)。

中共官媒新華社10月3日報導稱,從中共國家稅務總局以及江蘇省稅務局獲悉,目前,范冰冰「陰陽合約」涉稅問題已查清。

據查,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千萬元,其中1千萬元已申報納稅,其餘2千萬元以拆分合約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此外,還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

因此,對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追繳稅款2.55億元,加收滯納金0.33億元;對范冰冰採取拆分合約手段隱瞞稅款處4倍罰款計2.4億元,對其利用工作室帳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稅款處3倍罰款計2.39億元;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94.6萬元;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戶企業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分別計0.51億元、0.65億元。

范冰冰已在9月30日接到處罰決定公告。公告稱,范若在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將不追究其刑責。

此外,范冰冰的經紀人牟某廣被指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等,涉嫌犯罪。現牟某廣等人已被採取強制措施。

牟某廣即是牟恩廣,在中國娛樂圈中被稱為穆曉光。之前有傳聞指,穆曉光其實才是「范冰冰工作室」的老闆。陸媒曾報導,穆曉光從小在台灣長大,他身為上海會所的老闆,同時在台灣的娛樂圈扮演幕後推手,不少台灣與大陸的合作專案,是由他一手促成。

從對范冰冰的處罰決定來看,她所需補繳的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加在一起,高達8億8,994.6萬元。10月3日中午,范冰冰在微博上刊登致歉信,表示接受處罰,繳納罰金。

對於范冰冰遭重罰,中國律師王才亮在微博表示,范冰冰的稅務問題塵埃落定,罰款結案是現行《刑法》所決定的。但是,范冰冰並不一定就平安無事了,其他的問題是否觸犯《刑法》、是否需要刑罰,尚待進一步的消息。

中國金融學者賀江兵表示,「……低端趕回去,中低收入者互金伺候,中產房子股市收割,大款大民企收了,公務員反腐當然選擇了,槍桿子很厲害退伍了一樣要維權……沒有一個人逃得了沒有一個人有安全感,這就是你們要向全世界推廣的模式?」

范冰冰自5月底被爆簽「陰陽合約」捲入逃稅風波,其微博自6月2日之後停止更新,從此人間蒸發。期間不斷傳出她遭當局逮捕、調查、封殺3年等不利消息。

事件不僅導致各路明星人人自危,不敢輕易簽約,都擔心成為下一個范冰冰,也引發中國娛樂圈稅務大地震。

外界認為,中共當局從明星中割了「最大的一大把韭菜」,也令范冰冰消了大財,免了大災。對於范冰冰被重罰,有推特網民嘲諷,范冰冰成了「共克時艱」的「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