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長羅斯(Wilbur Ross)上週五(10月5日)表示,美國與墨西哥及加拿大新貿易協定,阻止各方與中共(中國)達成貿易協議的條款,有可能會出現在美國與其他國家或區域達成的自由貿易協定中。
10月1日達成的「美墨加協定」(USMCA)第32.10條規定,如果協定中的任何成員國與「非市場經濟國家」達成自貿協定,其他成員國有權退出新協定,而且僅需在6個月前通知各方。
中共駐渥太華大使館5日發表聲明強烈指責這個條款,稱反對在WTO框架外談論「市場經濟國家」和「非市場經濟國家」等概念。貿易專家說,中共此舉無異是「對號入座」,並且間接地默認它仍是「非市場經濟國家」。專家說,如果中共改變經貿體制,成為市場經濟國家,就不會受到該規定的影響。
羅斯10月5日對路透社表示,這項規定是「試圖堵塞貿易協定中的漏洞」,因為中共利用過去貿易協定的漏洞,將其貿易、智慧財產權和工業補貼措施「合法化」。羅斯認為,USMCA納入這個條款是「合乎邏輯的,它是一種毒藥。」羅斯形容,這個條款是和貿易盟友共同防禦中共不公平貿易行為的「毒藥」條款。
對於中、美貿易戰的升級,羅斯表示,在美國11月6日期中選舉之前,預期美國對中共的貿易談判不會有太大的進展。
當被問及是否會在未來的貿易協定中同樣納入該條款時,羅斯說:「我們等著瞧。我們與墨西哥和加拿大達成的這個條款,肯定會有所幫助,無論我們是否與其他國家採納這項條款。」
他補充,USMCA納入這個條款已開了先例,這將使該條款更容易納入其他貿易協定,「人們了解到,這是美國達成協議的先決條件之一」。
美國和歐盟7月底已達成致力於零關稅、零補貼的架構協議,近日亦與日本展開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