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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廠1號機除役停擺 卡在水保執照、環評

核一廠1號機5日運轉執照到期,雖停機但無法除役,卡在用過核燃料乾貯設施需獲得新北市核發水保執照以及尚未通過環評。圖為核一1號機。(中央社)
核一廠1號機5日運轉執照到期,雖停機但無法除役,卡在用過核燃料乾貯設施需獲得新北市核發水保執照以及尚未通過環評。圖為核一1號機。(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莊麗存/綜合報導】核一廠1號機5日運轉執照到期,雖停機但無法除役,卡在用過核燃料乾貯設施需獲得新北市核發水保執照以及尚未通過環評。經濟部次長龔明鑫5日立法院備詢時表示,新北市政府不發水保執照,核一廠1號機目前僅是形式上運轉到期,無法進入實質除役階段。

台電表示,核一廠1號機運轉執照40年有效期間屆滿,次日起就進入除役階段,機組依法正式停止運轉。核一廠除役計畫已於2017年6月28日通過原能會審查,現正待環保署環評審查通過,取得原能會除役許可後正式展開除役作業。依據國際核電廠除役程序,核電廠需將反應爐心的用過核子燃料退出,才能實質進行除役工作。

由於核一廠用過燃料池已滿,台電於2013年興建「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設施」作為暫時貯存場地。第一期乾貯設施雖已完工5年,但水土保持計畫始終未獲得新北市政府認可,導致反應爐爐心內的燃料棒無處可放,影響除役工作。

龔明鑫指出,核廢料處理有3步驟,包括水質冷卻、移到乾式儲存空間、最終儲存,不過目前卡在新北市政府尚未核定水保執照,就沒辦法處理核廢料。核一廠1號機將來不可能運轉,而「實質」上燃料棒從爐心退出,就要看是否可以移到室外乾式貯存空間。

環保署於8月21日舉行第一次核一廠除役環評初審會議,並預計於11月6日再召開第二次專案小組初審會議,要求台電針對廢棄物處理、除役規劃時程做說明。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說,環評初審會議如果通過,仍須經過環評大會確認結論。原能會直到環評通過後,才會發出除役許可,台電才能依據許可展開除役作業。

經濟部長沈榮津則強調,環評一定要通過,因為這是規定。無論如何環評一定要符合規定,委員有什麼意見,台電一定要配合、要做到。如果沒有過關,就一直做到過關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