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目前於湖南赤山監獄服刑。對此,陸委會主委陳明通19日表示,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才剛去中國探視,目前陸委會已透過管道協助家屬,爭取李明哲假釋出獄。
李明哲去年3月在中國大陸被捕,同年11月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12月28日被分配到湖南省益陽市沅江市南嘴鎮赤山監獄七監區。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9日審查陸委會預算,邀請內政部長徐國勇、陳明通等官員列席。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詢問,李明哲是否要服完刑期才能回來?我方是否能夠人道探視,尋求司法協助?
陳明通說,不一定要服完刑期,陸委會有透過管道協助家屬,希望李明哲能夠提早出獄,服刑到一半時間就假釋出來,都在爭取中,目前探視沒有問題。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洪宗熠、蔣絜安等人,針對陸委會預算提出主決議指出,雖然兩岸簽署《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但在「通緝犯緝捕遣返」、「罪犯接回」部分,台灣請求陸方完成人數落差近年有擴大情形,且台灣人在中國人身自由受限制人數不少,陸方也沒主動通報。
主決議要求,陸委會應加強溝通協調機制,積極掌握國人在中國大陸涉嫌犯罪,或經他國押送至中國大陸的情形,提供後續人道探視、司法協助等,確保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