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表示,美國將很快正式提出引渡華為財務長孟晚舟的請求,美國司法部1月22日證實此事。若美國正式提出引渡孟晚舟,下一步程序該怎麼走?
美國提交正式申請引渡孟晚舟的截止日期是1月30日。《南華早報》報導,孟晚舟下一次出庭日期是2月6日,以確定她的引渡聽證會日期。
1、關於美加引渡條約
加拿大是美國擁有引渡條約的100多個國家之一,有義務根據美國司法部國際事務辦公室(OIA)的要求與美國合作。這些條約因所涉及的罪行而異。根據《美加引渡條約》,被引渡者的罪行必須是兩國都視為犯罪的行為,且被通緝,並且如果該罪行可被判入獄一年或一年以上,美國可以要求在加拿大進行逮捕行動。
孟晚舟是華為創始人任正非的女兒,去年12月1日在加拿大溫哥華被捕。美方指控她涉嫌欺騙包括匯豐銀行和渣打銀行在內的多個金融機構,導致這些機構面臨違反美國伊朗制裁令的風險。
2、加有30天決定是否引渡
美國必須在孟晚舟被捕後60天內提出正式引渡請求,並將相關文件送到加拿大司法部處理引渡事務的專門分支機構國際援助小組(IAG)。
路透社報導,上週獲得任命的加拿大司法部長拉梅提(David Lametti)在收到請求後30天內決定是否授權繼續進行。如果按照預期授予繼續進行引渡程序,孟的案件將被送到卑詩省最高法院進行引渡聽證會。
溫哥華律師博廷(Gary Botting)對《多倫多星報》表示,加拿大司法部必須要考慮的一件事,是孟在美被指控的罪行在加拿大是否也屬於刑事犯罪。
博廷表示,銀行詐欺、郵件詐欺,孟被指控的這些事情,都是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
《多倫多星報》報導,與此同時,加拿大政府和孟的律師預計會收到「案件紀錄」,這是美國請求引渡方案的一部分。該方案可能包括美國政府依賴的證據和證人摘要內容。
3、引渡聽證會(數週或數月)
引渡聽證會不是審判,孟晚舟不會被允許在她的辯護中傳喚證人或提供證據。引渡聽證會的法官不會裁定嫌犯無罪或有罪,法官只是確定外國政府提供的證據是否足以證明有理由進行審判,最終執行引渡。
聽證會可能需要數週或數月。法官將確定案件是否符合表面證據標準,即進行法官或陪審團聽證會,並確定證據足以定罪。
在加拿大司法部門進行引渡聽證時,美國檢察官將重點放在孟晚舟涉嫌對銀行詐欺指控上,而非關注於違反伊朗制裁。
美國德傑律師事務所全球國際貿易業務主管戴布斯克(Amanda DeBusk)表示,這是因為加拿大的引渡案通常需要詐欺罪這種嚴重的指控,這就是為什麼引渡案都順利進行的原因。
《多倫多星報》報導,溫哥華另一位引渡律師厄德曼(Peter Edelmann)說,引渡聽證會也稱為委託聽證會。在這裡,法官會聽取關於應該適用的法律論點,以及可能涉及詐欺的法律技術性辯論,以決定美國指控是否符合審判標準。
博廷表示,孟將有機會挑戰美國證據的力度,但很少有人成功。
4、加司法部長裁決 孟可上訴
如果法庭判定引渡成立,孟晚舟的案件將提交給加拿大司法部長的辦公室審查。在聽到孟的律師提交的意見後,司法部長最終將決定引渡是否可以繼續進行,決定是否發布將孟引渡到美國的移交令。
如果法官判定美國的請求不合理,孟晚舟就會被釋放。孟晚舟也有權對引渡法官的決定提出上訴,並申請對部長的決定進行司法審查,可以一直上訴到加拿大最高法院。
若加拿大司法部長批准引渡請求,且被引渡者不提出上訴,數月內便可被引渡到請求國。但如果被引渡者上訴,這個過程可能會拖延。
5、孟若被引渡到美國 面臨30年徒刑
孟晚舟案件中的任何審判都將根據美國法律在美國進行。路透社近日報導,如果最終被引渡到美國,孟晚舟將面臨「串謀詐騙多家金融機構」的指控,每項指控的最高刑期為30年。
戴布斯克表示,美國監管機構可能會參與此案,包括司法部和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等,該辦公室處理涉及違反制裁的行為。
他還預計,美國商務部工業和安全局以及美國海關執法部門能夠參與其中,因為這些機構可追蹤及調查華為與伊朗之間的金錢交易,以及這些交易和美國金融機構的聯繫,並尋求找出假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