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是一個「以孝治天下」的王朝,如開創「文景之治」的漢文帝,對於自己的母親薄太后,就非常孝順。母親生病,他不僅廣招名醫,而且還親自給母親餵藥。上行下效,整個漢朝,對於老人,是相當的尊重,也給予了一定的特權,而保障老人特殊權利的是歷史上有名的「 王杖制度」。
《後漢書 ‧ 禮儀志》中記載道:「仲秋之月,縣、道皆案戶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餔之糜粥。八十、九十,禮有加賜。王杖長九尺,端以鳩飾。鳩者,不噎之鳥也,欲老人不噎。」意思就是說,秋天的第二個月,各地區要挨家挨戶調查老者的人數。七十歲的老人,要授其王杖,同時賜糜粥給他們。八十、九十歲的老人,還有額外的賞賜。王杖長九尺,頂端用斑鳩鳥裝飾。斑鳩,從不咀嚼食物而是直接嚥下,但不會噎著,因此,用斑鳩鳥裝飾王杖的用意是,希望老人吃飯也如鳩鳥一樣,嚥而不噎。
是以「王杖」又被稱作「鳩杖」,通俗說就是老人使用的拐杖。後來稱年長者為「丈人」,並引申為岳父, 就來自於此。之所以稱為「王杖」,是因為它是當朝皇帝所賜,以彰顯皇帝尊老之意。
先秦時期,已經有了「養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飲食」等做法,漢朝的第一個皇帝漢高祖劉邦開了漢朝做鳩杖贈送給高齡老人的先河。為什麼使用斑鳩鳥作裝飾呢?
東漢學者應劭在《風俗通義》中 有這樣的解釋:當年劉邦和項羽相 爭時,一次劉邦兵敗,項羽緊追不捨。在萬分緊急的情況下,劉邦躲藏在樹叢中。彼時正好有一隻斑鳩鳥落在樹上,而且不斷地鳴叫。項羽的追兵趕到,認為鳥在樹上,樹下就不會有人,因此就沒去樹那邊搜查。有了斑鳩的掩護,劉邦這才化險為夷。等他當了皇帝,就做了鳩杖賜予老人。
漢文帝時,除了下詔書告誡臣下要善待老人外,還下令對八十歲以上的老人,每月賜米一石、酒五斗、肉二十斤;對九十歲以上的老人,每人加賜帛兩匹。
漢武帝「獨尊儒術」之後,更是大力提倡孝道,舉薦人才有一科就是「舉孝廉」。到了漢宣帝時,正式確立了「高年受王杖」的制度,規定凡是八十歲以上的老人由朝廷授以鳩杖。漢成帝時,降到七十歲授杖。每年秋季各地統計好人數後,由地方政府舉行授杖禮。東漢亦繼承了西漢的做法。
1959年至1981年,甘肅武威漢墓先後出土了八根鳩杖,還有《王杖十簡》和《王杖詔令冊》木簡。簡文抄 錄了東漢明帝和桓帝時期頒發王杖的詔書,讓今人得以一窺當時七十歲老人享有的待遇和特權,主要有:
一、持杖的老人,相當於六百石的官吏。漢代時食六百石的官吏為衛工令、郡丞、小縣縣令。有了這樣的待遇,老人持王杖進入官府就不必低頭小步疾走,而是可以幾乎和當地官員平起平坐。
二、持杖老人不但被允許自由出入官府,還獲許走在只有天子的馬車可以走的馳道旁,這是非常大的優待,因為當時就連太子都不敢橫過馳道。
三、各級官府嚴禁對高齡老人擅自徵召、拘繫,即免除勞役,也不准辱罵、毆打,「吏民有敢毆辱者,逆不道,棄市。」
詔書中記載了一些遭遇棄市之刑的具體案件。如汝南郡男子王安世因為「 擊鳩杖主,折傷其杖,棄市 」。 汝南地區雲陽白水亭長張熬仗勢欺人,不僅毆打了持有鳩杖的老人,還拉老人去修路。張熬後被皇帝下令曝 屍街頭。
四、不贍養老人者,要被處棄市之刑,即在鬧市執行死刑並曝屍街頭。對父母、祖父母等長輩不敬也是重罪,子女殺父母或祖父母,即使沒有成功,也要被判處棄市之刑,毆打長輩同樣要遭受棄市之刑。
五、地方官吏要及時給持杖者修理王杖或者更換。
此外,持杖者有免刑優待,老人 們即使觸犯刑律,只要不是首犯就可以免予起訴,這繼承了先秦時期老人「 雖有罪,不加刑焉 」的制度。
漢代皇帝提倡尊老、養老,並身體力行,帶動了整個社會形成了尊老、養老的氛圍。漢代老人的生活也有了切實的保障,可以說漢朝的老人生活十分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