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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雷艦採購案 監院糾正國防部等3單位

對於海軍籌建獵雷艦卻以失敗收場,監察院21日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國防部、金管會及農委會漁業署。圖為我國海軍獵雷艦。(中央社資料照)
對於海軍籌建獵雷艦卻以失敗收場,監察院21日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國防部、金管會及農委會漁業署。圖為我國海軍獵雷艦。(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對於海軍籌建獵雷艦卻以失敗收場,監察院21日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國防部、金管會及農委會漁業署。監委表示,國防部雖未損失金錢,但建軍備戰任務失敗收場,遭受社會輿論批評,損傷形象。

監察院近日針對海軍採購獵雷艦案,通過彈劾海軍前司令陳永康、前副司令蒲澤春、前高市府海洋局長王端仁,以及農委會漁業署研究員陳文深,並移送司法院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

監察院表示,對於海軍籌建獵雷艦失敗,監察院21日通過仉桂美、王美玉、包宗和、李月德所提出的調查報告,並糾正國防部、金管會及農委會漁業署。監委表示,本案社會高度矚目,監察院調查相當慎重,期待各相關機關深切檢討,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監委指出,獵雷艦案屬巨額採購案件,國防部及海軍檢討放寬投標廠商資本額門檻的決策過程中,未謹慎評估資本額偏低的廠商是否具有相當經驗、實績、人力、財力、設備等能力,即以增加商源為由,放寬投標廠商資本額門檻,顯然輕忽得標廠商資本額過低的財務風險。

監委表示,縱使國防部在金錢上並未遭受損失,但導致公股銀行承受巨額貸款呆帳,且籌建獵雷艦採購案的建軍備戰任務以失敗收場,並遭受社會輿論批評,損傷國防部及海軍形象。國防部為爭取立法院同意解凍本案106年度的預算,所提具的書面報告內容有誤,致引發立委及社會輿論強烈批判,均有未當,當以此次事件為鑑,深切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