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01」3月12日報導,張蘭早前因出售持有的「俏江南」股份引發爭議,並在香港惹上官司。
香港高院在2015年審理案件時,向被告一方的張蘭發出禁制令。除了凍結她的資產,也下令她需披露其資產,向法庭申報她有淨值超過50萬港元的資產。
報導引述法官的判詞說,張蘭從來沒有遵從法庭命令。法庭在去年3月裁定,張蘭違反禁令,行為構成藐視法庭。高院法官延至今年3月5日對該案作出判決,判處張蘭監禁一年。
由於張蘭缺席聆訊,法官又發出手令,下令將張蘭拘捕和送交監獄。判詞指,張蘭在判刑當日沒有現身法庭,代表她出庭的律師也沒求情。
法官直指,張蘭對違反法庭命令無道歉,顯示她沒有悔意,即使法庭要求她出席判刑聆訊,她也沒有出席及作任何解釋。法庭需要確保所作出的命令不會被輕視,而且張蘭明顯故意及有計劃地違反法庭命令,行為嚴重,即使她曾有多次機會進行補救,仍然選擇不作申報。
法官表示,在本次訴訟中,原告向張蘭申索達2.8億美元(約合19億元人民幣),但她卻只申報約128萬美元資產(約合860萬元人民幣),原告會因而蒙受損失,故需判監。
日前,汪小菲被台灣一本雜誌造謠與大S離婚,報道還指他的酒店生意不行。新聞一出,令他情緒大受影響,連續幾次在深夜發文,表達不滿。
汪小菲再三澄清,他與大S感情穩定,表示兩人不會離婚。而大S也表示「不會離婚」,不過就承認夫妻倆會爭吵。至於吵架的內容是關於兩個孩子在北京還是台北念書,以及汪小菲醉酒後說話大聲的問題。
本以為事情已然過去,汪小菲很快能恢復情緒。沒想到3月12日深夜,港媒的這條消息,可能再令他寢食難安。
汪小菲與大S的愛情故事,曾多次登上兩岸的娛樂頭條。張蘭是知名餐飲集團「俏江南」的創始人,去年汪小菲出版自傳,曾用很大篇幅描述母親創業的艱難。在汪小菲心目中,母親是他的偶像。而大S也多次在受訪時表示,自己十分尊重婆婆張蘭,甚至為了對方改變了自己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