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18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決議電價不調整,維持平均電價每度2.6253元。經濟部表示,審議會在綜合考量下,為避免短期電價波動對物價造成影響,故議決本次電價不調整,下次將於9月依實際燃料成本進行檢討。
經濟部指出,燃料成本是影響電價的主要因素,依據美國能源部能源資訊署(EIA)2月發布2019年Brent價格預測每桶61美元,以及麥格理銀行1月21日發布2019年煤價預測為每噸77美元,原油及煤炭價格預測均較台電提案低(油價每桶65美元、煤價每噸85美元),長期亦為下跌趨勢,因此,審議會決議本次電價不調整,維持平均電價每度2.6253元。
依「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電價調整頻率為1年檢討2次,原則為4月及10月進行,且明定電價調幅最高3%的限制。經濟部表示,本次台電公司提報的電價檢討資料,上漲幅度為6.48%,經審議會審議各項參數合理性後,燃料價格均較去年及本次台電提案為低,可見整體燃料價格處於下降趨勢,因此不調整電價。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目前的國際燃料走勢呈下跌趨勢,預估下半年也是往下,因此10月的電價也沒有漲價的壓力。能源局長林全能補充,10月分檢討電價時,還得看台電2019年上半年的經營績效而定。